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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规范廉政谈话 筑牢廉政防火墙

“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主体责任,你有第一责任,廉政风险排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你单位没有开展风险排查,内控制度没有及时修改完善,本身就是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请你携班子成员及时对照职能职责,制定好相关措施……”

针对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风险和薄弱环节,水富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近日,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廉政谈话在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水富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内容,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

规范谈话主体。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分级谈话的原则,但对“关键岗位”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构成违纪人员等,可以提级谈话。

规范谈话内容。廉政谈话的内容要紧扣“廉政”主题,以提醒、批评、教育、警醒为主。在被谈话对象出现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且未构成违纪时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提出整改要求,跟进整改情况。

规范谈话方式。廉政谈话以个别谈话为主,任前廉政谈话、岗前廉政谈话和同类型问题廉政谈话可以采取集中廉政谈话方式。

规范有关要求。廉政谈话要突出思想性,体现上级对下级的关心、爱护和监督。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人员的提醒、批评教育谈话,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和改正的问题。同时,谈话人要做好谈话记录,要求谈话对象在《廉政谈话记录表》上签字,并跟踪谈话对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纠正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作出相应处理。

“本次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党组织的廉政谈话,是把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形成党委(党组)、纪委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监督工作格局。”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道,在廉政谈话记录表中给出了5项廉政谈话的参考内容,并规范了各级党委(党组)廉政谈话的具体次数。通过规范廉政谈话有关内容、要求,各镇(街道)、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加深了对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的理解,能够更加规范地开展廉政谈话。(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