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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 督促运用“四种形态” 让“治未病”理念融入监督执纪中

“你乡镇‘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作为党委书记要敢于监督、敢于较真,要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防未病、治初萌。”

在2020年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议上,县纪委书记 、县监委主任向乡镇、县直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提问题,目的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及早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可能影响工作推进的苗头性问题,将监督做在前头。

“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持续加强,措施更加过硬,效果比较明显……”这是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肯定。

2020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将治未病工作理念传导到被监督单位,督促各级党组织运用、用好第一种形态,使各级党组织从最初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并督促运用“四种形态”,到能够自主发现问题并常态化运用“四种形态”的转办。2020年,全县15个乡镇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13人次,同比2019年上升334.6%。

在过去的一年里,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中,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理清“四种形态”的相互关系,把握关键,有的放矢,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来推进“四种形态”走深走细,治未病的监督理念让第一种形态处置人数占比逐年递增,倒金字塔的分布结构也愈发明显。

据了解,该县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干部316人次,同比上一年的180人次增加136人次,同比上升75.6%。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89人次,占比59.8%,同比增幅186.4%。(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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