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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双报双抄 让巡察监督更有力

县委第六轮巡察结束后,绥江县委巡察办和此前几轮巡察一样,迅速将反馈各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意见报送至县委书记专题会各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时抄送给了县纪委监委对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

“针对巡察意见,我们对相关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对相关工作的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组长表示,点对点抄送巡察意见,让他更全面地掌握了对应联系单位的情况,而直接抄报县领导,也确保了问题整改更及时、实在、彻底,让他在派驻监督中更有底气。

这就是绥江县为推动巡察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探索实行的“双报双抄”工作办法。近年来,绥江县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双报双抄”,在反馈被巡察单位的同时,报送县委书记专题会各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抄送县纪委监委对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巡察监督与同级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立体聚焦、各负其责的监督合力。

“巡察意见为我们监督执纪工作拓宽了问题渠道,更打开了我们开展监督工作的思路。在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时,我们坚持把巡察意见和自身职能相结合,梳理出问题清单,最终形成专项监督重点。”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到。

巡察工作的目的就是促进发展。“双报双抄”还为同级党委的研究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让同级党委在督促巡察整改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据统计,2016年以来绥江县委巡察办已向被巡察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98条,督促制定整改措施536条,建立和完善制度113个。(刘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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