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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政府部门、县委政府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和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破除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做到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覆盖到哪里。聚焦“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加大审查力度。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防止讲政治只停留在表达、表态,防止“标签式”“浮萍式”的政治敷衍,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矛盾、庸懒无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抓住典型、严查快处、形成威慑。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严纪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推进集中整治力度。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巡察监督、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强化纪律执行。严格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求,以政治纪律为重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对违反纪律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打击报复、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贯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全过程。

2、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执纪与执法深度融合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坚持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持续深化“三转”,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等环节的领导和监督。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优势,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持续开展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的纪检监察权限。将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一体部署,加强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强化既“派”又“统”,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督促派驻机构聚焦政治监督定位,擦亮“探头”,盯紧“关键”,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根据《盐津县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确保3月中旬县监委派出各乡镇监察室组建挂牌、人员到位,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根据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相关职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聘任村级监察信息联络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全面履行好纪检和监察职能。坚决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作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3、探索创新监督模式,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创新监督模式。在从严、常在、常态上下功夫,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方式上实现与监督对象从不认识到“对上号”,从“档案见面”到“思想见面”。开展“体验式监督”,以普通群众深入一线办理具体业务工作中,直接发现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症结和作风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有效处置反复举报问题线索,通过听证等方式反馈通报办理情况,防止同一举报反复处置。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边询边犯,欺瞒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

理顺监督流程。新形势下监督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第一抓手,理顺监督流程,建好监督台账是确保监督工作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前提和基础。对上级纪委监督反馈的问题清单,党风政风监督室细化分解后由乡镇纪委、纪检组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整改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并报上级纪委。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安排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问题清单,细化分解后由乡镇纪委、纪检组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报告。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后上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

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形式新动向,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查处和曝光双管齐下,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车、违规取酬和公车私用、超标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对搞特殊、耍特权的坚决处理,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整合监督力量。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统筹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股监督力量;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的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统筹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重点监督的针对性、派驻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优势,确保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片区联组协作工作,进一步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实现监督下沉和关口前移,开启基层监督新模式。

用好问责利器。既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从严,又要防止问责简单化、随意化。对还未完成的工作事项进行追责,一般以提醒、预警等方式进行,同时主动了解和帮助协调工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对工作已完成,造成的不良影响可消除、损失可挽回的,视情形减轻问责档次;对造成的不良影响难以消除、损失难以挽回的,严格按照规定问责。

4、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切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持续开展政治巡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工作要求,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持续开展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不断延伸放大巡察震慑效果。

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机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防止纠而复发,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要抓住重点和典型,严肃问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5、进一步加大惩腐治腐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盯紧重点人和事。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坚决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勇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强化标本兼治。把审查调查放在全县政治生态的全局中把握,注重从重大典型案件入手,摸清行业各种“潜规则”和案件形成规律,深挖案件背后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实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顿,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扎实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发挥审查调查的治本作用,做到“一案一总结”,在提交案件审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相应工作建议,推进以案促改。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抓深做细基础,筑牢防逃堤坝。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牢牢守住底线,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查处靠山吃山、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突出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交易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6、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守护好贫困群众的“奶酪”,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严查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让群众切身感受正风肃纪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盯涉黑涉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腐败行为亮剑,对照十三类情形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7、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忠诚于党。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党的、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个人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注重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找准职责定位,增强履职能力。2019年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质量提升年”。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深入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继续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召开案例分析会等形式,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质量和水平。要紧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任务,主动适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新要求,切实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决杜绝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要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漂浮、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严肃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坚决问责,切实用“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提前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提前离休0人,提前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3.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比增长17.06%,增加金额191.39万元。增长因素是年中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3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04万元,占总支出的81.39%;项目支出244.37万元,占总支出的1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比年度支出增长17.06%,增加金额191.39万元。增长因素是年中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0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94.17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入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9%。人均支出14.4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3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77万元,减少率1.1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与上年同比减少支出2.7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昭财行[2019]14号大案要案查处项目支出10.00万元。全年办结大案1个,在办大案1个。

2、盐财预[2019]16号扫黑除恶重点项目支出2.00万元。全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书面反馈问题18条2个乡镇党委给予问责,1名党委书记诫勉谈话。

3、盐财预[2019]1号2018纪检监察专项经费支出30.00万元全年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并督促整改问题105个,清退资金26.23万元,问责处理10人,提醒谈话4人,通报曝光14人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5件,办结53件,处理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问责13人,批评教育17人。

4、盐财预[2019]1号2018年体制改革留置场所建设项目支出15.00万元全面完成留置场所建设工作。

5、昭财行[2019]25号巡察工作项目支出30.00万元。2019年,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43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32个村(社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6、盐财预[2019]16号县委巡察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支出21.24万元2019年购置巡察工作必须要的办公设备、改造办公场地150平方米,。

7、盐财预[2019]3号监督执纪问责处置项目支出110.31万元2019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其中党纪处分35人,政务处分7人,双重处分5人。同时,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2次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处分决定“打白条”等问题,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8、盐财预[2019]3号违纪违法款物收缴项目支出26万元,2019年收缴违规违纪款物70.22万元,完成率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比增长17.06%,增加金额191.39万元。增长因素是年中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35.27万元;事业运行84.45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0.0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4.3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7.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2.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医保财政配套)缴费23.79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缴费38.2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完成预算的82.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上级公务人员住宿费自行结账,并且按文件规定缴纳伙食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2.1万元,增长4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49万元,增长84.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9万元,下降-17.84%。“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比增长的原因是新购置公务车1辆,价值27.19万元;二加强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减少支出1.70万元;原因是上级公务人员住宿费自行结账,并且按文件规定缴纳伙食费,减少支出3.39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79万元,占78.12%;公务接待费支出15.62万元,占21.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9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为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本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6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5.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生活费及查办案件过程中涉案人员餐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58万元,下降27.4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按照年初预算额的75%拨付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行政补助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34.29元,其中,流动资产86.93万元元,固定资产147.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9.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8.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4项,账面原值32.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9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4.29

86.93

147.36


34.29


113.0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全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6.28万元。一是接收省委办公厅调拨办公设备1.37万元;二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部门采购办公设备及公务车辆价值44.91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