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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

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完成市纪委和市监委以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员言行,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肌体,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纪党规等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和巡察监督,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阵地。

2.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压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完善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推动“责任清单”落实,建立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和巡察监督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持推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书面报告、通报曝光等制度执行,用制度强化约束、规范落实。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首次组织 21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和质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深化体制改革。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委巡察机构改革的相关工作,承接和履行的各项职能职责步入正轨。进一步清理县纪委县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39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7个、暂时保留和参与6个。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县监委向15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赋予监察职能,推动依法履职、依规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对应联系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力量,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4.抓实正风肃纪。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的落实。把日常检查与重要节点监督结合起来,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通过下发通知打招呼、编发廉政短信、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坚决狠刹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开展摘除“形式主义牌匾”专项整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和典型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避免出现大问题、犯下大错误。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收缴散装苞谷酒200斤、五粮液酒6瓶、国窖1573酒4瓶、大重九香烟3条、玉溪翡翠香烟2条。制定《永善县纪委县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全年廉政审查单位64个、廉政审查6549人次。

5.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围绕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印发《永善县纪委县监委关于进一步严肃脱贫攻坚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紧盯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每月对15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成立3个明察暗访组每月开展明察暗访,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较重的5个乡镇开展专项巡察,推动各级各部门及时整改问题、改进工作,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强化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管理,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 54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8件,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问责单位3个、干部24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7批次12个问题、曝光34人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件,初核23件,立案13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问责31人,谈话提醒8人,组织处理1人。

6.深化政治巡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巡察工作,突出党组织政治立场、政治生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过程跟踪管理,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全年完成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分别采取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专项巡察方式对5个县直部门、1个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对5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及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切实抓好市县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5个单位相关文稿照抄照搬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7.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围绕“六大纪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审理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巩固惩治腐败的压倒性态势整体合力,全面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年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43件;立案48件55人,结案51件,党纪政务处分60人(科级干部 16人),其中党纪处分52人、政务处分15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 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人;办理问责案件45件,问责单位3个,问责干部81人。

8.注重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政教育覆盖面和成效,通过传播廉政文化、宣传政策法规、通报典型案例、编发廉政短信、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全年通报典型案例15期22件,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党性教育共计36场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电影《决不姑息》《反腐枪声》1300余人次,对提拔、交流和职务调整的817名领导干部开展16期任前廉政谈话。

9.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要求,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严格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乌蒙纪检监察铁军。全年选派22人次到市级以上机关、院校参加学习培训,抽派4人到上级机关顶岗锻炼,以案代训乡镇纪委书记 5人次,集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期、受训484人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测试1次140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抓学风、改作风、立新风“三风”行动,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略)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45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8万元,占总收入的0.45%。本年收入1,454.77万元比上年收入1492.72万元减少收入37.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属于脱贫攻坚年,财政预算大量压缩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53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91万元,占总支出的94.65%;项目支出81.98万元,占总支出的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1,532.89万元,比上年支出1445.75万元增加支出87.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余在本年形成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0.91万元。比2018年支出1139.02万元增加311.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5%。人均支出2.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8万元。比上年支出285.33万元减少203.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属于永善县脱贫攻坚年,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保扶贫、报民生项目,大量压缩了单位的一般性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巡察工作经费18.91万元,用于巡察旅差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支出。二是办公用品采购经费4.40万元,监察体制改革后,新调入人员10多名,需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三是办案业务经费23.04万元,用于办理信访案件等方面的业务开支。四是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资金3.55万元,用于改善机关基础设施和包装留置场所。五是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专项业务补助经费22.2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信访件出差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电话通信费等方面的支出。六是扫黑除恶经费0.66万元,用于开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方面的支出。七是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机关反贪经费9.17万元,用于反贪案件办理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41万元(含上年结余结转支出11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1445.75万元相比增加80.6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调入人员增加相关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54.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6.53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81.9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2.94万元,离休人员工作费用支出15.9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单位配套的医疗保障费用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完成预算的7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9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36.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4.9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大量压缩了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永通[2017]8号《中共永善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执行。接待批次和人次也相应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4万元,下降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下降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大量压缩了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按永通[2017]8号《中共永善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执行。接待批次和人次也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5万元,占90.58%;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占9.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信访件核算、案件查办,巡察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到我县联系办理相关业务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3万元,比上年的146.91万元增加49.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37万元、差旅费18.84万元、水电费5.26万元、邮电费5.4万元、维修维护费7.15万元、会议费1.42万元、培训费1.76万元、劳务费16.4万元、接待费1.70万元、工会费31.03万元、福利费1.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7.7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1.26万元,办公用品设备购置费15.4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47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16万元,固定资产214.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5.1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1

470.96

255.16

214.28

76.46

35.35


102.47



1.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名称解释:“一案三查”指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责任追究。一查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查纪委(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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