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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村治安员向群众利益伸黑手,入党资格终不保

“感谢纪委的同志将我的低保金追回,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啊……”胡成培拉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手激动说道。

2020年6月5日,盐津县普洱镇沿江村青树社召开了一场特殊的群众会议。该村原治安员甘再伦罔顾党的纪律,将黑手伸向群众利益,私自侵吞群众低保金,被受害人举报,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相关线索,普洱镇纪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反复取证核查确认受害人反映情况属实后,及时收缴了甘再伦的违纪所得,并以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收缴违纪资金退返群众会”的形式将追缴资金全额返还给了受害人。

经取证核查,即将转正为正式党员的甘再伦,在任职期间,以本村村民胡成培外出,其妻子患有智障,担心她将社保卡丢失为由,将胡成培的社保卡扣留,并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先后13次从胡成培的社保卡上取款共计12200元,并分3次返还胡成培本人3650元,其余8550元涉案款于案发后的2020年5月6日以微信转账方式向胡成培转账3000元,剩余5550元于2020年5月15日被镇纪委收缴。

盐津县普洱镇沿江村治安员甘再伦,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在金钱和利益面前经不起党和人民群众的考验,将群众利益视为“唐僧肉”,敢向群众利益伸黑手,最终不但丢失了转正为正式党员的资格,等待他的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严处。

执纪者说:从甘再伦侵占群众利益一案可以看出,农村基层微腐败仍然还存有滋生土壤,高压反腐永远没有休止符,还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将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民生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生态环保、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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