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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出台《办法》 推动巡察向村(社区)覆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近日,永善县出台了《永善县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六章十六条,从组织领导、巡察的范围和重点、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巡察村(社区)作出具体明确和要求。

《办法》指出,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依靠群众,实事求是、科学谋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五项工作原则,县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领导,与县级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县委承担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县委巡察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办法》明确,巡察对象为15个乡镇所辖的144个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召开县委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组建巡察组、开展巡察业务培训、收集情况、召开进驻动员会、巡察了解、巡察情况汇报及反馈、移交问题线索程序,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专项巡察三中方式,重点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问题及县委要求巡察监督的其他问题。

《办法》要求,要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推动解决基层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提供对策;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的作用,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坚持专兼结合,从纪检监察、组织、扶贫、农业农村、民政、财政、信访、审计等部门中选择专业人才,建立巡察村(社区)人才库。(徐荣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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