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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巡察32个村级党组织 发现问题343个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要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盐津县委派出8个巡察组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发现问题343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监督的实效性。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村(社区)干部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治理等工作中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利益输送以及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巡察。

创新方式方法,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印发《盐津县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提供制度保证;组织巡察干部观看和学习《文山市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工作电教片》,借鉴文山市对村巡察先进做法。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在巡察中做到“三增三减”,减少会议次数、减少谈话范围、减少查阅资料台账,增加宣传发动面、增加入户走访数、增加明察暗访量,注重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和农户家中广泛听取民意,切实发现和推动解决当地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巡察期间,共入户走访438个村民小组2739户,受理来访32件,受理来信来电34件。

注重立行立改,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巡察组要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将涉及群众关心关注且能及时通过整改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双移交,进一步夯实乡镇和村的整改责任,推动对村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巡察组撤出之日,就是巡察成果显现之时,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据统计,巡察期间共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315个。(沈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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