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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实行问题底稿制 让巡察报告更有“底气”

“咱们组巡察共发现多少个问题,在扶贫工作主体落实方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这个问题的底稿是哪一个,底稿是否能充分印证问题……”这是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与组内巡察干部交谈的一幕。

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提高发现问题真实性、准确性,十三届盐津县委第五轮巡察坚持实行问题底稿制度,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坚持一个问题要有两个以上不同角度的印证材料作支撑,共制作底稿143份,让发现问题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让巡的压力提前到位。本轮巡察伊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巡察组在每轮巡察完成后,应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档案,每一件问题底稿所涉及的问题都要做到“四有”,有问题来源、有问题概述、有了解内容、有支撑材料。明确问题底稿编制由负责了解该问题的工作人员编写,签字后报巡察组长签批上报。通过巡中和巡后的倒查机制,倒逼巡察组认真总结、归纳、梳理,形成组内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进一步强化了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让巡的过程一目了然。巡察组每天把发现的问题佐证材料及时复印,做好纸质留存,同时对于不便复印的材料进行拍照存储电子资料,运用纸质留存和电子存档结合的方式,确保佐证资料“原滋原味”。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在巡察结束后按照固定格式进行汇编。及时详实记录核实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客观描述了解到的基本事实,并附以有关信访材料、谈话询问记录、重要文件和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等支撑材料。实现巡察过程全程留痕,让巡察报告中的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增强巡察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严谨性。

让巡的问题经受检验。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对巡察工作底稿梳理分类,归档管理,以便追溯核实。县委巡察办针对巡察报告和问题底稿进行审核、印证,凡是写进报告的问题都要有具体的人和事作支撑,确保从问题的发现、了解到反馈移交、督促整改全过程留痕,为最终形成巡察报告提供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的内容支撑,让巡察报告更有“底气”,做到对县委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检验。(沈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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