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通报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2020年9月17日,巧家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1、蒙姑镇大朵村党总支书记伍自华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扶贫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群众利益受损问题。2017年9月,蒙姑镇大朵村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农户自行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酸石榴提质增效、新植花椒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7.085万元,覆盖建档立卡户139户475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姑镇大朵村党总支书记伍自华组织召开会议动员、培训、研究项目实施以及安排村“两委”成员入户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缺水问题未研究解决。因上级未将花椒苗及时购买到位,错过种植最佳节令,导致新植花椒成活率低,群众参与度不高。2017年蒙姑镇政府组织初验,因核桃、酸石榴面积不足,新植花椒成活率低、种植面积不足,验收不合格。镇村两级要求群众自行补植补造,但伍自华未对补植补造安排部署、抓好落实,致使补植补造未取得成效。2018年6月,蒙姑镇政府组织第二次验收,仍未验收合格。同年9月,项目资金17.085万元被退回县财政局,造成苗木损失1523元,项目实施农户未得到补助资金。伍自华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项目实施未达到预期效益,群众利益受损,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25日,伍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小河镇坝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邓兴国、副主任廖文欣、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廖纯刿等3人未严格落实扶贫政策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小河镇坝统村违规将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子村民小组廖文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先后3次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坝统村“两委”均未将廖文喜户作为错评户予以剔除。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廖文喜户经过相关程序后确定为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020年3月29日,廖文喜户正式搬迁入住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县纪委介入审查后,廖文喜户于2020年5月16日退出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房屋及3500元生活用品,并上交已享受的贫困户政策补助资金5715元。坝统村未严格落实扶贫政策,违规将廖文喜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及低保等扶贫政策补助,造成不良影响。廖文欣作为坝统村良子村民小组代理组长、村委会副主任,廖纯刿作为坝统村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邓兴国作为坝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2020年7月30日,廖纯刿、廖文欣、邓兴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文喜户违规享受的贫困户政策补助资金5715元予以收缴。
3、大寨镇原党委书记黄功堡、原挂职副书记高登凯、原纪委书记饶定顺、原副镇长刘剑波等4人履职不力,致使村干部集体侵吞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大寨镇小田村陈荣平等8名、药峰村廖恒发等6名村干部违规套取私吞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居工程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及农村低保资金共计33.8276万元,改变低保资金用途,造成不良影响。高登凯作为小田村挂村领导,刘剑波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饶定顺作为纪委书记,黄功堡作为镇长、党委书记,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27日,高登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剑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饶定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功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