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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直面问题,向8个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在扶贫工作主体落实方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在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基层工作不细致、落实政策不全面、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对资金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扶贫项目缺乏科学性,进展迟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近日,盐津县4个巡察组分别向8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真刀真枪地揭示问题不修饰,8场巡察意见反馈会“辣味”十足。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4个乡镇和4个县直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走访调研,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并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

“第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43个,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向被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55条。对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整改,开列‘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见思想。”巡察办负责人还表示,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还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逐条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和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整改目标,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级分管领导强调,问题整改不能只做“照单全收”这种形式上的表态,而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接受,既要把巡察意见作为一剂良药,牢固树立“猛药去疴”的意识,更要把巡察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要跳出“就问题谈问题、为整改而整改”这种偏狭的观念,既要把每一个问题都当作整改的“必答题”,坚决整改不懈怠,又要做到巩固成效不松劲,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更要注重由“点的整改”到“面的提升”,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沈富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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