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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委专题听取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

近日,鲁甸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议,听取了第五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此轮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并对下轮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作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发现问题是巡察的生命线。通过对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全面的“政治体检”,找准病灶,对症开“药方”。各巡察组在前几轮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发现问题越来越精准,查找问题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本轮巡察发现问题准而具体,既指出问题,又有具体事例。会议原则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报告,同意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意分别向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负责人反馈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要建立完善巡察整改督查制度,压实整改责任,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让巡察震慑作用进一步充分发挥,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下好巡察、监督一盘棋。要把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作为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抓好问题整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共性问题,在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各乡镇各部门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交叉检查,合力开展督促整改、问责追责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抓整改,既解决好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注重从个性问题中解剖发现面上的问题、根源性问题,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数字整改的,严肃问责追责,唤醒被巡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对财务管理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并组织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案例通报的形式,敲响警钟。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核查,依规依纪处理,该处抓典型,形成震慑。同时坚持“一案三查”制度,倒逼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以剑锋所指,达沉疴顿愈之势,从源头找原因,堵漏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会议强调,巡察就是去找“问题”的,不是去总结成绩的,各巡察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敢于碰真较硬,确保巡察利剑直插基层,不遮遮掩掩,不涂脂抹粉,巡出实情,察出效果,而不是隔靴搔痒,走过场,流形式。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的关键年,也是巡察提质增效的提质年,要结合当前中心工作任务和大局,把脱贫攻坚及扫黑除恶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着手,开展专项巡察,直插村(社区)党组织,重点检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脱贫攻坚及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将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执法部门履职情况,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和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推动解决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让巡察成为脱贫及扫黑工作的助推器、催化剂。

据悉,九届鲁甸县委第五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形式对县工科局、县人社局等10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83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114条。(徐安忠、段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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