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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教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廖代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盐津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盐津县委批准,盐津县纪委监委对盐津县教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廖代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代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对其多次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干扰巡察工作;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待、滥发加班费及奖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获取、款项拨付、招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廖代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盐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盐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代江开除党籍处分,由盐津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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