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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天星镇营盘村原总支书记王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大关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关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对大关县天星镇营盘村原党总支书记王世华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王世华违反群众纪律,违规聘用公益岗位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村民违规获得建房补助。

王世华身为中共党员、营盘村党总支原书记,在脱贫政策扶持工作中优亲厚友,已违反群众纪律;在恢复重建、农危改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已违反工作纪律。鉴于其配合审查,如实说明违纪事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本应给予王世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未担任党内职务,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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