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原发改局局长李龙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来源:大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12
2018年6月8日,经中共大关县委批准,中共大关县纪委、大关县监察委决定给予原大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龙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李龙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其任大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收受贿赂,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在组织审查调查过程中,对抗组织审查,其多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关县纪委常委会、大关县监委委员会审议,并报经中共大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龙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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