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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司法局原二级主任科员赵普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绥江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绥江县委批准,绥江县纪委监委对绥江县司法局原二级主任科员赵普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普钿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政治纪律;参与营利性活动,违规入股经商;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涉嫌行贿犯罪、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

赵普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绥江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普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法所得;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