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及时澄清正名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
“经核查,反映你私自无偿赠送集体水窖的问题失实,现对上述失实举报予以澄清。”近日,鲁甸县龙头山镇某村村民小组组长陈某某在收到鲁甸县纪委监委送达的澄清函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今年1月,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举报,反映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水窖无偿送给其他村民小组,涉嫌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损害本组村民利益。收到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举报件展开核实。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澄清正名程序,召开村“两委”会,公开为陈某某澄清正名。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将澄清正名工作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重要抓手,坚持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由信访室牵头联合相关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会商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启动澄清程序。同时,综合评估澄清对象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和影响范围程度等因素,制定“一人一策”个性化工作方案。灵活运用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当面澄清和通报澄清等形式,为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进。今年以来,累计澄清不实举报16件,为1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我们坚持适时开展暖心回访。”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澄清正名+回访教育+成果运用”闭环链,通过电话回访、谈心谈话、暖心家访等形式,向澄清对象本人、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家属等开展回访,深入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和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开心结、打消顾虑。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和联动处置等制度机制,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优化、丰富澄清正名的方式方法,为受到不实错告的干部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依法追究诬告人员责任,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