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江县委关于五届市委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5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绥江县煤炭资源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6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绥江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绥江县煤炭资源领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6日正式印发实施。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对未整改问题按时调度直至彻底整改完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先后5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实时掌握整改进度,精准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督促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涉煤部门均在1个月内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2025年11月,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绥江县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确保整改工作高效落实。
截至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6个。其中:受矿权政策制约类问题4个,矿权办理涉及县级事权已履行完毕,其余需待省级完成矿权出让审批后,再依次推进环评审批、用地手续办理及煤矿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资金支付滞后问题1个,涉及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项目资金问题,预计2026年6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历史遗留问题1个,涉及关闭煤矿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将严格按照时序进度,逐项抓实抓细整改落实。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推进煤矿手续办理。问题反馈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7次向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汇报工作,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手续办理工作。目前,中坝煤矿已完成原采矿许可证延续、储量报告评审;板栗煤矿已完成一矿一井清单更新及原采矿许可证延续,储量报告第三方复核完毕待确认评审意见。两对煤矿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数据尚未正式启用,暂不具备开展竞争性出让条件,该事项审批权限在省级,县级层面已完成联勘联审等前期工作。二是谋划煤矿复工复产。2025年8月20日,绥江县制定了复工复产任务清单,明确各阶段任务时限,压实部门责任,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县级层面已完成矿区区域隐蔽灾害普查、35kV关口变电站建设等基础工作。因矿权尚未取得,暂时无法开展井下建设。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县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覆盖全县涉煤部门;各涉煤部门均组织干部职工完成专题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各涉煤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或研讨。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等7家涉煤部门结合岗位实际重新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报县纪委监委备案。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加强指导把关,推动各涉煤部门落实年度风险点动态更新要求。三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委常委会组织专题学习了《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邀请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到绥江指导煤矿设计工作,目前两对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初稿已完成。四是完善机构职能划转。深入剖析能源管理机构职能划转滞后原因,严格依据上级部署和政策时限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机构改革与职责划转工作,目前能源管理职责已划转至县发改局。五是提升联勘联审效能。指导督促矿区规划环评文本修改,待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方案数据正式启用后,立即申请启动环评评审。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县级联勘联审工作并报市级审核。六是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完成相关资产移交及评估,为企业自愿申请临时租用提供合法依据;常态化开展煤矿服务,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将煤矿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清单,保障项目用地规划需求。七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印发了《绥江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细则》《绥江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制度及时更新、有效管用,督促县发改局强化制度动态更新。
(三)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普查项目整改。与企业达成项目欠款支付意向,明确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已将普查成果纳入日常监管重点,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筑牢关闭煤矿安全防线。相关乡镇已建立关闭煤矿巡查台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县级部门联合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经查2014年以来的关闭煤矿均未出现异常情况。三是强化驻矿监管机制。完成煤矿包保、驻矿人员信息公示公开,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停产期间严格执行“一对一”盯守机制,强化驻矿安监员考核。督促板栗镇明确两名副镇长包保联系,制定月度检查计划。四是深化日常监督检查。县安委办发挥统筹作用,督促涉煤部门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煤矿存在“五假五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局严格履行民爆物品监管职责,累计到矿检查30余次,未发现违规问题。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督促县发改局深刻检视煤矿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在现有信息化系统基础上强化运维保障,确保相关设备稳定运行。六是落实安全监管要求。完成对板栗煤矿“超层越界”问题、火工品审批情况及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核查工作,并按要求落实监管建议书相关要求。七是规范火工品管理。全面核查近年来火工品审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执法过程问责。系统梳理审批环节,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规范审批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八是严肃资金监管问责。逐笔核查关闭煤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全面梳理流程漏洞,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县纪委监委完成对违规划拨专项资金、涉嫌违规套取关闭煤矿专项资金等问题的核查或立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九是改进工作作风效能。印发《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公文处理及印章管理制度》,加强公文管理,对错误文件予以作废。建立地类数据差异共同认定机制,落实“一张图”管控要求。十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全县使用林地审批及行政处罚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问题项目依规调查处理。针对煤矿违法使用林地处理中的不当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并印发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审批与监管闭环管理。十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针对关闭煤矿补偿专项资金,已聘请专业机构按制度补建完成辅助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规范透明。十二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重启相关款项强制执行程序,已执行到位部分资金。分类推进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部分工人工资已兑付完毕,部分债务正在按程序审批或执行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建立常态化跟踪问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细化阶段性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关闭煤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进度,加大资金追偿力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等,确保问题化解清零。
(三)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煤矿手续办理关键环节,加强向上对接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矿权竞争性出让等工作进度,推动煤矿早日复工复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和全县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638890510;地址:行政中心403室;电子邮箱:516281574@qq.com。
中共绥江县委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