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5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2025年6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抓整改。及时传达反馈会议精神,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能源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凝聚推进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要求抓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建立问题、责任、时限3张清单,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整改工作推进格局。
(三)强化调度,压实责任抓整改。党组会议适时调度整改工作情况,研判解决存在问题,要求分管领导、各分局和相关科室扛实整改责任,对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工作月调度机制,整改工作专班每月调度整改进展和整改质量,收集完善档案资料,高效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深入学习研究有差距,学习未突出煤炭方面专题”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等形式,围绕煤炭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025年,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和研究整改工作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题集中学习1次、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1次。
(二)关于“深入学习研究有差距,研讨调研较少聚焦煤炭工作”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研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开展煤炭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组织人员现场指导帮扶企业,邀请省内外专家会商研究解决煤矸石综合利用难题。
(三)关于“未开展涉煤领域警示教育”整改进展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通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提升负责审批与执法工作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四)关于“煤矿环评要素保障不到位,矿区规划环评推进缓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领导带队到省生态环境厅专题汇报煤矿矿区规划环评推进情况。二是成立帮扶指导组分别深入涉煤县区,围绕矿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编制等相关工作开展帮扶指导和座谈交流。通过与当地能源、林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共同推进环评编制工作。通过多方争取和共同努力,矿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成效明显。
(五)关于“煤矿环评要素保障不到位,部分煤矿项目环评未办理”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帮扶指导组到7个产煤县区部分煤矿开展现场帮扶和座谈交流,共商煤矿环评项目推进工作,并在镇雄县开展煤炭行业环评和行政执法培训座谈会,与镇雄县涉煤企业共商煤炭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建立台账,提前对接,安排专人跟踪服务14对未完成生产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上环评手续的煤矿,主动对接企业和环评编制单位,组织环评帮扶座谈会,提升环评编制质量,缩短环评编制时间,加快煤矿项目环评编制进度。通过帮扶指导,有序推进煤矿项目环评编制工作。
(六)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严,行政处罚工作存在时间逻辑矛盾、处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煤矿企业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责令经办案件的执法大队及承办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并及时更正案卷逻辑错误,重新归档。二是2025年组织开展12批次案卷交叉评查工作,对58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督促相关分局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三是持续跟踪煤矿出售进展情况,紧盯欠款补缴事宜。四是聚焦煤炭资源领域生态环境监管薄弱环节,开展3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实现51名一线执法人员全覆盖,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提升同抓共管,切实筑牢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五是制发《昭通市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对4个分局开展执法稽查,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
(七)关于“对煤矿矿井涌水达标排放监管不到位,主动监管不够”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将全市涉煤企业纳入双随机污染源数据库,为常态化开展双随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以“监管+帮扶”双轮驱动模式,为涉煤企业提供专业化指导。2025年对涉煤企业开展帮扶指导62家次,切实帮助企业筑牢环保防线,助力涉煤行业规范绿色发展。
(八)关于“对煤矿矿井涌水达标排放监管不到位,超标排放污水间发”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巡查、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矿井涌水达标排放。二是聚焦重点辖区,对54家涉煤企业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针对企业开展矿井涌水治理等领域的培训以及帮扶指导工作,督促涉煤企业构建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强化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以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九)关于“对涉煤企业环境污染处置不力,煤矿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同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二是严守执法底线,对涉煤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严管严查,2025年对3家涉煤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局领导带队开展现场帮扶宣传,面向企业解读煤炭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境监管执法等内容,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
(十)关于“对涉煤企业环境污染处置不力,处置未根本解决违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六项机制”要求,2025年以来对全市涉煤企业开展145家次监管帮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使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前预警、执法督办、验收销号、回头检查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处理,通过教育、整改下发预警函,对13家涉煤企业发函,指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高效整改纠正。三是针对煤矸石未规范处置问题,今年以来,镇雄、威信分局多次帮扶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煤矸石规范处置要求。目前,涉及煤矿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十一)关于“处置煤矿重点区域环保问题推拖”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主动督促指导涉煤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出运煤车辆进行冲洗、覆盖,增加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频次,针对装卸区等易遗撒的区域,常态化开展保洁工作,减少扬尘扩散。通过持续整治,煤炭、煤泥沿路遗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建立与当地党委、政府及交运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煤炭企业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减少煤炭企业扬尘污染。三是加强对涉煤企业的帮扶指导,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十二)关于“涉煤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处理不力,对重点信访投诉处理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信访矛盾化解,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信访举报台账,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备查。二是按照“线下管什么、线上就要管什么”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回复网络舆情件,严防出现网络舆论炒作。三是规范办理信访投诉及网络舆情,严格参照信访办理流程规范调查、规范回复。对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十三)关于“涉煤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处理不力,处置效果差致反复举报”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涉煤企业信访投诉问题管理台账,分类管理、专项推进、按时办理。二是针对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核实,从严抓好跟踪督办。三是问题整改完成后适时开展“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回头跟踪”的工作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整改。严格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专题研判推进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实事求是,规范建档销号。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收集汇总整改痕迹资料,按照“一类问题、一个档案”要求,做实问题整改支撑材料,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如期销号。
(三)注重实效,强化总结运用。把完成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昭通煤炭领域环评要素保障,提升执法监管服务质量,提高全市煤炭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3191205,地址:昭阳区环东路419号;电子邮箱:ztsthjjdw@126.com。
中共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