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阳区委关于五届市委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5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昭阳区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6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昭阳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形成问题清单,明确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督促检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昭阳区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分类施策、销号管理。整改期间,召开7次区委常委会会议、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4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正在整改4个。
(三)注重长效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印发《昭阳区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协调联动大排查工作方案》《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水平和跟踪督办质效的通知》(昭区政办发〔2025〕49号)等文件。督促企业缴纳土地复垦费,拨付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资金,退还云南东源昭通煤业有限公司保证金,问责干部4人,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煤炭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具体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矿山安监局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着力不够,推进真改实改成色不足”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扛牢区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矿山安监局等监督反馈涉煤问题纳入区委常委会研究,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带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按程序把涉煤领域整改问题纳入年度“督检考”计划。二是扛实区政府整改责任。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涉煤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问题整改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梳理历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矿山安监局等监督反馈涉煤问题,抓好整改销号。切实规范和提升文件会议办理、决策事项跟踪质效,坚决杜绝出现文件迟报、漏报等情况。三是抓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发改局印发了《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文制度》,杜绝各科室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对国家矿监局等上级部门反馈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区发改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各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责任科室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四是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对72个历史遗留涉煤矿山图斑现状进行全面核实,建立整改清单,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按照政策要求,通过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和转型利用等方式加快推进生态修复进度,实现应修尽修、应复尽复。印发《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昭区政办发〔2025〕35号),切实解决重点涉煤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自为政”问题。五是抓好真改实改。严格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对恢复生产的广丰煤矿配齐6名驻矿安监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足监管装备,已购买打印机、笔记本电脑、调节单位自有公车及租用平台车辆用于监管执法工作,2026年执法执勤所需租车、培训、购买专家服务等费用已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编制。六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已开展涉煤领域2025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涉煤企业和从事煤炭洗选加工个体进行系统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建立了涉煤企业动态管理台账,下发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完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自觉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义务。将煤矿和涉煤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抽查。按照“完善手续合规一批、取缔关停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依法完善手续,督促建设相应污染防治设施,规范生产运行,确保大气达标排放。
(二)关于“常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央决策部署、省市要求落得不够细实”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清单,常态化开展学习。强化教育培训,对涉煤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二是全力推动涉煤矿山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对21个已关闭煤矿现状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建立整改清单,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要求,明确煤矿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措施、主体及时限,督促修复主体全面拆除应拆除的地面建(构)筑物。对未按要求或拒不履行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义务的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置。由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催缴现保留的5个煤矿应缴未缴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费,对到期未缴纳土地复垦费的企业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追缴,并启动司法追缴前置程序。三是充分发挥区委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区委统筹指导作用,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听取煤炭领域工作汇报和研究煤炭产业发展、煤矿产能释放等工作。202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召开7次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反馈的涉煤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将煤炭资源领域纳入调研课题,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开展煤炭资源领域工作调研。四是坚决维护常委会权威。进一步规范区委重大问题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区委常委会决议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普查报告已编制完成,项目款已全额拨付。对涉煤方面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学习,梳理出废止文件目录,杜绝引用已废止的文件。
(三)关于“履行职责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决推动煤炭行业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从思想根源、责任落实、流程规范、机制保障方面推动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彻底、成效稳固。针对昭阳区5个关闭煤矿未拆除地面建(构)筑,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5年9月启动立案查处工作,后续将根据立案查处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地面建(构)筑物整改。积极指导推进有关煤矿整合重组,重组后结合云南省能源局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能用到的井筒、生产系统则保留,用不到的井筒、生产系统责令整合主体拆除后方可批准建设。二是着力推动煤炭产业发展煤矿产能释放。区政府每年对煤炭产业发展、煤矿产能释放工作至少进行2次专题研究,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针对煤炭工作至少开展1次深入调研,及时研究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2025年11月广丰煤矿复工复产。结合昭阳区煤炭市场供应需求,引导、规范、服务好煤炭市场体系建设。三是树牢依法决策理念。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文件,依法依规解决已关闭煤矿纳入国家重点项目赔偿问题。四是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区政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科学分析研判全区煤矿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有力有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区发改局在干部职工大会、煤炭企业培训等会上对全国各地特别是昭通市、昭阳区发生的煤矿相关事故、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印发了《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昭区政办发〔2025〕50号),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工作。五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区委、区政府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定期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昭阳供电局向有关煤矿下达两回路供电项目建设催办函。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7号)文件精神,对因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清晰、推诿扯皮造成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六是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昭阳供电局对煤矿企业按月开展用电量监测,通过电量监测情况分析煤矿生产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建立日常监管盯守工作责任制度,安排专人驻矿盯守巡查,利用“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夜间巡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等,严防明停暗开偷生产,坚决遏制非法私挖盗采行为。坚决管住5处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和1处生产煤矿。对广丰煤矿进行了倒查核实,未发现违法盗采煤炭的行为。七是加强驻矿安监员履职监管。严格落实《昭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昭办发〔2024〕39号),动态掌握派驻人员履职能力。在区发改局2025年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将2022年6月违纪的在职在编驻矿安监员受处分事宜向全区驻矿安监员通报学习。对2024年脱岗驻矿安监员集体约谈,并向区发改局作了书面检讨,印发了通报批评决定。区发改局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讨。八是清收违规挪用的专项资金。全面复盘被违规挪用偿还有关煤矿技改贷款本息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由区政府牵头,组建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科局为成员单位的收缴工作专班,进一步理清煤炭商会、联保单位、有关煤矿追缴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追缴。九是退回管理服务对象资金。由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已退还有关煤业有限公司保证金。十是积极化解关闭煤矿遗留问题。指导煤矿工人代表重新收集证据,向司法机关申请劳动关系认定,根据劳动关系认定情况,依法依规领取补偿。对2008年区政府在收购整合相关村集体褐煤厂矿权时,将收购款支付给相关褐煤厂承包人问题进行全面核实。针对相关褐煤厂228.2亩、相关村集体褐煤厂27.93亩的土地复垦问题,均属于昭阳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已纳入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工程修复,并完成招投标,中标方已于2025年8月起逐步进场施工,开展工程修复。
(四)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到位,涉煤领域廉政风险较高”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解决不作为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对2019年16户涉煤企业违法占用土地问题立案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复盘核查,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确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全面推进煤矿违法占地问题立案查处整改工作。区发改局已对延吉煤矿进行催缴罚款,按照催缴、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严格依法追缴。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分局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昭阳大队参与,按照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和要求,对辖区道路采取流动稽查方式,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未发现涉煤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对损坏、污染乡村道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修复损坏路面,昭阳区太平街道水井边村道路建设、女头线大中修项目已完工。二是坚决整治乱作为问题。区委督促重点涉煤部门全面排查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履职尽责不够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反思,彻底整改,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三是树牢依法行政意识。区发改局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执法业务的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提高依法管矿的能力。四是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区发改局已严格落实执法计划,2025年执法计划26次均按照进度完成。五是强化政治意识。区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察工作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部门及时召开会议通报涉嫌违纪违规相关情况。六是强化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发文审批制度,对印发文件、方案、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照搬照抄问题发生。区自然资源局已按照《昭通市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七队对具备下井作业的广丰煤矿开展了2次实测,未发现有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七是树牢效率意识。牢固树立效率意识,对国家矿山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监管建议书,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处理意见。制发《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水平和跟踪督办质效的通知》(昭区政办发〔2025〕49号),切实规范和提升文件会议办理、决策事项跟踪质效,坚决杜绝出现文件迟报、漏报等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狠抓责任落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还未整改完成的,加大整改力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聚焦重点领域发力,提升治理效能。围绕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煤炭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优质产能。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煤炭领域干部队伍,为昭阳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2832880;地址:凤霞路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电子邮箱418918460@qq.com。
中共昭阳区委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