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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雄县委关于五届市委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5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镇雄县煤炭资源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6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镇雄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构建起“县级统揽、领导牵头、专班协调、单位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整改任务高位推进、全面落实。

(二)周密组织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推进问题整改,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分管领导一线督导、跟踪问效;责任单位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一贯到底、见到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整改。对照巡察反馈的6方面38个具体问题,制定“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聚焦体制机制、历史遗留等难题,加强专题研究和向上汇报对接,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四)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围绕安全监管、执法协同、风险防控、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重点环节,出台《镇雄县矿山综合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等制度,着力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提升治理效能。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仍需持续发力”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监督责任。将煤炭领域3个突出问题纳入县委巡察“回头看”内容,深挖根源推动整改。二是深化以案促改。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57人、留置5人,将县能源局原有关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纳入警示教育项目库,排查廉政风险点12个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等9项制度,整合执法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实现监管闭环。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52矿次,检查发现隐患2235条,整改完成2196条,整改率98.2%。

(二)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保证金清退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煤矿保证金情况梳理并分类建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清退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完成历史借款核销。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完成财务核销手续。

(三)关于“面对镇雄作为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有着35对煤矿的实际,全县有关党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煤炭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集中学习不深入,有的虚化弱化”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并加强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学习督导。二是严把学习质效。制定专题学习计划,规范学习流程、严把学习材料,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宣讲贯彻,切实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和能源安全内容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完善列席旁听机制,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

(四)关于“由于理论学习推动不足,部分干部对煤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整治会风会纪。对存在会场纪律问题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强化会前通知、会中监督,并将纪律表现纳入考核。二是着力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将能源安全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体系,组织煤矿安全政策法规专项培训。

(五)关于“自查煤矿安全问题缺乏刀刃向内精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问题检视剖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整改政治站位、责任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是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完善案例复盘与文书交叉审核制度,建立安全风险月度研判机制,定期对风险进行科学研判分析,识别并管控重大风险项。三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县能源指挥中心平台实时监测,开展调度38次、处置问题72条。四是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执法业务轮训、跟班学习、“老带新”结对帮扶、执法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六)关于“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未能到边到底”方面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25家,排查整改重大隐患219项;开展判定标准培训51场,并将排查工作纳入县纪委监委监督范围。二是严格履职监督问责。对履职不到位人员责令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健全包保干部监督提醒机制,通过定期巡查、履职报告压实监管责任。三是强化整改闭环管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查处问题944起,罚款33万余元;开展安全检查152矿次,整改隐患2335条,全部销号管理。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成20对签约煤矿预防性检查和技术服务,按计划开展兼职救护队年度培(复)训,切实增强煤矿自主应急能力。

(七)关于“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攻坚克难不够”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全面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在完成区域性普查报告评审基础上,“一矿一策”分类推动矿井普查,目前34对煤矿完成普查备案。二是系统开展瓦斯灾害精准防治。制定《镇雄县煤矿瓦斯防治管理实施细则》,聘请专家开展“一矿一策”会诊分析论证,根据处置意见进行精细分类、精准管控。三是加快水害监控系统建设应用。初步建成水害远程监控体系,32对煤矿完成系统建设,29对实现联网运行。四是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关键进展。110kV沙坝变电站配套配电线路大部分投产,站内10kV间隔及煤矿专线具备接入条件;35kV以古变、木卓变等相关变电站的间隔增设及调整工作已完成。

(八)关于“破解煤炭产业发展难题还有卡点堵点”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完成关键规划调整。批复实施《镇雄县地表水功能区划(2025—2040)》,破解牛场、以古及马河矿区规划限制,矿区地质总结报告编制已完成。二是推进规划环评报审。南北矿区规划环评报告已于2025年9月修改完成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审查,省生态环境厅已于2026年2月5日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待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即可批复实施。三是资源增扩取得进展。有关煤矿增扩资源勘查报告已编制送审,有关煤矿储量核实报告已通过省级评审。四是采掘接续有效改善。通过优化部署与风险预警,4对煤矿采掘接续已恢复正常。五是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有关煤矿“60升90”项目已报省能源局核准,有关煤矿45万吨/年技改项目已通过验收投产。六是电煤保供保质保量。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应签尽签,整体履约率位居全省前列;2026年中长期合同全部按时签订完成。

(九)关于“推动煤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乏力”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低热值煤电项目审批全面完成。镇雄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已取得林地、节能、水土保持等7个关键专项批复,征地拆迁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二是牛场—以古煤电一体化项目取得显著突破。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正式签订,并组建专班推进。矿区规划编制工作已重启,项目预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

(十)关于“促进煤炭行业稳定运行存在差距”方面整改进度情况。通过夯实产业基础,牛场—以古矿区煤电一体化项目完成战略签约,华电储备项目可研编制完成。16对煤矿恢复生产,鑫源煤矿及2家洗煤厂成功升规,煤炭“采、洗、贸”分离模式与瓦斯发电助推产业链及附加值提升取得实效。

(十一)关于“安全保障程度较低煤矿检查不力”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严格执行分级分类监管,全年累计完成监管执法143矿次。健全执法审核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审核并开展内部交叉核验。补充20名专业监管人员累计开展450人次培训,切实增强现场监管能力。

(十二)关于“煤矿非法开采监管缺失”方面整改进度情况。制定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全链条”联合执法体系,开展专项巡查758次,出动执法人员3906人次,对26对煤矿开展井下实测,未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将监管执法工作纳入纪检监察范围,持续强化对关闭煤矿的巡查与社会监督,从源头到终端全面遏制非法采矿行为。

(十三)关于“涉煤企业违法占地查而不禁”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和分类处置。对全县52家涉煤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并压实巡查责任。印发《镇雄县加强耕地保护及小区房、自建房监管工作十二条措施》,明确县、乡、村、组四级监管责任。组织煤炭领域用地巡查350余次,及时制止新增违法用地行为2起。

(十四)关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质效不高”方面整改进度情况。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有关煤矿完成矸石场生态修复,新建工业棚并配套治污设施。构建“一企一档”及“双随机、一公开”长效监管机制,2025年累计检查涉煤企业126家次,受理举报74件、办结率100%。通过强化执法培训、畅通投诉渠道及开展普法宣传,系统提升监管效能与企业守法意识。

(十五)关于“煤炭超限运输突出问题源头治理松软”方面整改进度情况。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镇雄县煤炭稽查点布局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路面执法,2025年8月以来检查车辆154辆次,处罚案件16起,卸载超限货物100.31吨。进一步压实46家重点源头企业主体责任,签订规范运营承诺书,开展源头检查245次、行政处罚12次,形成“源头管控、路面严查、多方监督、闭环治理”的长效机制。

(十六)关于“涉煤收益收缴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严”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全面摸清欠缴底数并专项催缴,对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煤矿建立台账,完成追缴1654万元。二是严格执法与司法并行,对未履行矿山治理与复垦义务的企业下发执法文书,督促计提基金107.12万元、缴存复垦费250.03万元,对14家拒不配合企业启动非诉执行程序。三是建立行政处罚未缴款项动态数据库进行分类管理,追缴行政罚款共计266.48万元。

(十七)关于“涉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缴纳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度情况。开展专项清缴行动,累计补缴工伤保险费87.78万元。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下达限期缴纳通知,对经营困难企业督促制定清欠计划进行补缴,并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与缴费提醒。

(十八)关于“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方面整改进度情况。已积极争取中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受威胁群众搬迁安置,同时,在地灾隐患点安装GNSS位移监测站、裂缝计等专业设备24台,实现动态监测预警。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从排查受理、限时办结到第三方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

(十九)关于“地灾项目资质审核把关不严”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严肃查处资质造假行为,对两起资质假冒事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二是全面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把关资质审核,筑牢廉洁防线。

(二十)关于“违纪人员处理震慑力不足”方面整改进度情况。对受处分后仍担任原职的3名片区能源所所长,已严格按照程序予以免职,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强化干部监管,严格执行“凡提五必”及任用前廉洁审查,同时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监督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二十一)关于“涉煤领域警示教育不实”方面整改进度情况。一是推动警示教育全面覆盖。组织能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各煤矿负责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二是将廉政排查融入日常监督。系统排查能源领域12个廉政风险点,对标对表制定了23条防控措施。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和效果评估,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常态化督导,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常治长效。坚持标本兼治,将整改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持续完善资源开发、安全监管、生态环保、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与执法监督。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助推产业健康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全面提升煤炭产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3120365;地址:云南省镇雄县乌峰街道中山路127号‌;电子邮箱:zxxrmzfbgs@163.com。


中共镇雄县委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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