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

中共彝良县委关于五届市委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5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彝良县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6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彝良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全程督办,有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精准细化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推进整改。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深入剖析、细化分解,研究制定系统详实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分类施策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常态长效推进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衔接,既集中力量解决巡察指出的突出问题,更注重从根源上剖析深层次原因,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将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实现整改成果最大化、长效化。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问题整改质效不高”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积极督促有关煤矿企业按照方案加快推进环保反馈问题整改,2025年4月有关煤矿北风井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通过管道将有关煤矿矿井涌水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过滤、吸附及药物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关于“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涉及3个未完成生态修复的煤矿,已按要求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2025年9月完成了设备拆除、坑口关闭以及场地复垦等修复工作。二是统筹县自然资源、发改、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成立验收组,2025年8月对19个修复后未组织验收的煤矿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县已关闭煤矿生态修复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已全部修复到位。

(三)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专题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监管干部和煤矿从业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二是举一反三,通过个别谈话提醒等方式,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报送资料等环节的审核把关,杜绝把关不严、数据不实等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按照上级要求,督促有关煤矿组织开展了C5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推动煤矿精准“戴帽”,提高瓦斯灾害设防等级。四是有关煤矿已按照国家矿监部门意见,对隐瞒的采掘工作面进行了密闭处理。五是已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关于“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了煤矿区域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形成普查成果报告。该报告已提供给煤矿企业作为技术参考,有效提升了煤矿重大风险管控与重大灾害治理的精准性。

(五)关于“发挥资源经济优势不足”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力推动煤矿手续办理、整合重组等工作,加快推进煤矿复工复产,进一步释放辖区优质煤炭产能,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目前,彝良县有2个煤矿生产矿井。2025年,煤矿规上工业产值达2.7904亿元、煤矿规上工业增加值为0.93032亿元。

(六)关于“落实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认真研究编制了《彝良县“十五五”时期能源产业发展与升级研究》《彝良县“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十五五”期间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煤矿整治清单调整等工作,全力推进煤矿整合,着力实现煤炭资源高效配置。

(七)关于“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不够”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强化企业服务保障,积极协调保障县内2家煤炭加工企业原材料供应,协调推动县内1家煤炭加工企业复工复产。2025年,全县3家煤炭加工企业共计完成产值1.74161亿元。二是深刻汲取项目“引得进、落不下”的经验教训,深入推进全省“项目攻坚年”措施落实,抓实抓细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项目引得准、落得下、发展好、有实效。

(八)关于“统筹谋划煤炭领域工作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煤矿企业调研指导煤炭产业发展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二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对煤炭产业发展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彝良县贯彻落实市委“五大强市”建设深入实施“5+3”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彝良县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着力推动煤炭产业提质增效。

(九)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力”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了煤矿企业股权变更等信息互通互享机制,确保能够及时掌握煤矿企业股权变更等动态情况,有效加强了煤矿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直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三是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提醒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管理。

(十)关于“执行煤矿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4月,县瓦斯监控中心启用了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严格按照要求对煤矿开展线上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严格按照“煤12条”要求,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联合县发改局和县安委办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督查。目前,已完成2025年第三、四季度督查。三是严格执行煤矿瓦斯超限由县发改局主要领导约谈煤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煤矿瓦斯超限后均按规定进行了约谈,并对相关煤矿企业作出了处罚,切实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一)关于“挂矿包保责任未压实”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处级领导联企督导煤矿进行了调整,挂联县处级领导每月到包保煤矿分析安全风险隐患,研究风险管控措施,帮助联系包保煤矿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已对有关煤矿副科级挂矿干部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监管人员配置,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

(十二)关于“对驻矿安监员履职管理不严”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驻矿人员管理,县发改局将驻矿工作日志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督促驻矿监管组严格按规定撰写工作日志,推动驻矿工作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强化驻矿人员考勤管理,县发改局每月对驻矿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驻矿监管组严格落实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的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交办、及时整改,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一线监管工作。

(十三)关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煤矿精准“戴帽”,提高瓦斯灾害设防等级,督促煤矿加强瓦斯抽放系统建设,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瓦斯抽采设计及防突专项设计,强化煤矿瓦斯灾害治理。二是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四)关于“监督执法偏松偏软”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对全县煤矿共开展执法检查46矿次,处罚2矿次,罚款12.8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停产处罚,煤矿瓦斯超限后,均按要求作出了责令煤矿停产3天的处罚。

(十五)关于“监督执法查而不纠”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聘请评估机构对没收的有关煤矿建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没收的建构筑物进行公开拍卖。二是县发改局定期开展执法文书执行情况排查,常态化督促煤矿加快隐患整改,及时对已完成整改的文书开展复查验收,坚决杜绝煤矿“带病作业”。2025年,县发改局下发执法文书46份,已完成整改44份,正在整改2份,已复查验收44份。

(十六)关于“执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至8月,县卫健局到煤矿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工作,指导有关煤矿企业完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档案。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落实了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

(十七)关于“日常监督不细不实”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水务局督促有关煤矿补办了取水许可手续,并安装了计量装置,足额补缴了水资源费4930.43元。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已严格按照每年开展2次矿山开采现状实地测量和每季度开展1次巡查检查的要求,对全县持证在产矿山开展开采现状实地测量和巡查检查,严防矿山超层越界违法行为发生。2025年,已完成1次实地测量和4次季度巡查工作。三是经县自然资源局复核,有关煤矿涉及越界的主斜井、回风斜井井口及巷道等区域附近矿区范围内为2004年前采空区,未显示该区域有煤层分布,不涉及越界采煤行为。

(十八)关于“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加深对政府采购法的认识和理解,确保今后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二是组织施工企业对2021年实施的14个关闭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对生态修复不到位的地方进行了覆土及补植补种。目前,已完成14个关闭煤矿生态修复整改和县级验收。

(十九)关于“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月,通过县内调动的方式,将5名有煤矿监管工作经验的人员调整到县发改局,进一步充实了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二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统筹,对驻矿监管人员进行了调整,向煤矿各增派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驻矿。

(二十)关于“教育培训缺位”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发改局已明确专人负责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2025年10月30日组织煤矿监管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已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驻矿派驻人员测试的要求,组织驻矿监管人员开展季度测试,通过测试促进驻矿监管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二十一)关于“纪律作风建设不扎实”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煤矿监管人员在煤矿用餐未缴纳伙食费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促整改,持续督促监管人员严格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培养良好的干部作风。二是通过召开彝良县领导干部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彝良县政府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等会议,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十二)关于“对退休、离岗人员到煤矿从业管理不严”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直相关部门已对近两年退休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未发现有违规从业情况,并持续加强对退休、离岗监管干部的动态管理,防止违规任职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直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干部职工退休、离岗后任职相关规定,并组织干部职工对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从制度层面强化约束,坚决杜绝此类违规任职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三)关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发改局已对收取产能置换交易金进行专题研究,详细梳理了产能置换交易金的收取依据、管理流程及使用规范,明确了资金适用范围,切实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管理。二是县发改局已修订并印发了《彝良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彝良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彝良县发展和改革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和管控措施,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彝良县将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3185845;地址:彝良县行政中心1号楼9楼;电子邮箱:fgj5125067@126.com。



中共彝良县委

2026年4月24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