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深化部门联动 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盐津县持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通过构建“反馈、培训、监督、评估”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村级事务都能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为整合各方监督力量,盐津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组织、宣传、巡察及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构建“四维联动”整改体系。
在反馈环节,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整改意见的同时,将相关内容同步抄送县级分管负责人,由该负责人牵头研究整改措施,并制定提示单,提前凝聚监督合力。
针对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不到位等系统性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相关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
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通过集中培训,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流程和销号标准。对整改任务较重的单位,采取“点对点”专题辅导方式,帮助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
在监督环节,该县实行“三级联审”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重点核查方案和报告内容的全面性与真实性,经县级分管负责人审阅后,反馈至被巡察单位。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县实行重点盯办,对整改不彻底、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提醒函,督促其限期整改。
为确保整改实效,该县制定《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对整改期满的党组织开展全覆盖综合评估,通过实地查看、群众访谈等方式,全面检验整改成效。
目前,该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9.35%,推动被巡察单位新建或修订制度96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6项。
“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外行指导内行’的难题。”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构建“反馈、培训、监督、评估”闭环机制,既压实了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也凝聚了各方监督合力,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黄强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