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建立“澄清+反馈”双向发力机制 为受不实举报干部正名鼓劲
“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后,压在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近日,鲁甸县干部王某在接受鲁甸县纪委监委澄清正名时动情地说。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创新建立“澄清+反馈”双向发力机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群众举报王某在征地拆迁中“选择性执行政策”问题进行核查,最终认定举报不实。随后,该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公开送达澄清通知书,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
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建立信访牵头、纪检监察协作参与的会商研判制度,联合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围绕问题查清、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审查,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确保澄清正名精准规范。
该县纪委监委以县管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轻干部为重点,创新“集体评估+集中商议”“个人意愿+个性分析”双轨研判模式,量身定制澄清方案,根据失实举报具体情形,灵活采用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书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形成“精准选、多方研、照图干、回访帮”的闭环管理链条。
为巩固澄清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暖心回访机制,通过回访干部本人、家属、所在单位,形成“一人一档”回访台账,全面掌握被澄清人思想动态、履职情况、生活状况,督促所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教育引导。
该县纪委监委制作澄清查诬宣传手册,依托微信公众号、信访接访窗口等载体,加大失实举报惩戒制度宣传力度,倡导党员群众实名如实逐级反映问题,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三优先”机制。
“我们既要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也要为清白者撑腰鼓劲。”鲁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构建“查诬、澄清、回访、教育”全链条管理体系,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保驾护航,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舒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