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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多措并举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干事创业的底气更足了。”近日,昭通市大关县上高桥乡新民村一场特殊的澄清正名专题会议上,一名被不实举报的基层干部眼含热泪说道。这场会议,正是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澄清正名+惩治诬告”双轮驱动,为干部担当作为注入“强心剂”。

近年来,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关键抓手,通过制度创新、精准施策与宣传引导,构建起“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政治生态,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氛围。

针对部分单位存在“澄清顾虑多、定性难度大”等现实问题,昭通市纪委监委组建专项调研组,深入11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梳理痛点堵点,举办专题业务培训,明确诬告陷害行为认定标准,为基层精准施策提供“操作指南”。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指引,从评估流程、澄清方式到效果统筹形成全链条规范,要求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应澄清尽澄清”原则,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为推动工作常态化,建立“季度对账+片区督导”双轨督办机制,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对经核查失实的举报及时启动澄清程序;通过定期通报、专项提醒压实责任,形成“办理—研判—澄清—反馈”闭环管理。

同时,昭通市以典型案例解读澄清正名政策,普及信访举报知识;印制发放信访举报宣传手册,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引导依法理性监督。今年,已开展澄清正名175场次,为174名干部、2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6起,释放“诬告必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干部是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既要严管也要厚爱。”昭通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澄清正名与惩治诬告“两手抓”,既为受诬干部正名,也为干事者撑腰,又向社会传递“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的鲜明导向。(陈光洪 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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