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做实政治监督 守护城乡历史文化之魂
青瓦白墙的白族民居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古朴厚重的傈僳族木楞房变身非遗工坊和民宿,错落有致的蘑菇房里传出阵阵欢声笑语……近年来,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主动扛起政治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破解保护难题,让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新时代“活”起来、传下去。
纪检监察组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重点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清单,通过列席重要会议、查阅台账、印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压紧压实厅党组责任。推动厅党组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列为重点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连续两年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同步会同厅党组提醒督促各州(市)住建部门常态化落实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
纪检监察组坚持靶向发力、精准监督。在监督模式上,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一方面通过与厅相关业务处室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传统村落实地调研,在业务实践中促进党建与监督工作深度融合;另一方面,由组长带队深入昆明、大理、普洱等州(市)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采取“以下看上”的方式,既紧盯厅党组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又督促各地严格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在监督重点上,聚焦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利用不当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工作,并选取通海、剑川历史文化名城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及时发现13条问题并跟进整改;深刻汲取临沧市沧源县翁丁村火灾教训,连续三年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及消防安全专项巡察,累计排查反馈问题635条,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筑牢历史文化保护防线。
此外,纪检监察组从“长久治”的角度出发,督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制度层面破解保护传承难题。在法规建设上,推动出台《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明确“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助力”的保护发展要求,建立省、州、县三级保护制度,完善申报和警示退出机制,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印发《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构建全域覆盖、层次分明的省域保护格局,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资源提出差异化保护利用措施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在实践路径上,坚持集中连片保护、法治化护航、活态传承利用相结合,探索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创新之路。如今,从茶马古道上承载岁月记忆的石板村落到滇池湖畔独具特色的“方正如印”民居再到雪域高原的藏族村寨、热带雨林中的傣族民居,都在科学制度的保护下焕发新的生机,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是选修课,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政治必答题,我省共有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137座(个/片),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8座。有中国传统村落777个、历史建筑2548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多彩,我们今天的保护力度就是明天的文化厚度,接下来,我们将推动构建监督监管有力、守护有效、传承有序的保护格局,让城乡记忆在现代化进程中绽放独特光芒。”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