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劲撑腰促担当 彝良县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
“经查证,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希望你正确对待失实举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工作,一如既往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久前,在昭通市彝良县龙安镇机关党支部党员会议上,龙安镇纪委通报了对于龙安镇人民政府原工作人员吴某某的核查结果,并送上澄清正名文件。
2024年8月,彝良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吴某某收取群众2012年度养老保险后未缴纳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在收到举报后,将该问题线索转交龙安镇纪委办理,龙安镇纪委通过谈话、走访了解相关情况,查清事实后,对该举报反映问题作出失实结论,并向举报人反馈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近年来,彝良县纪委监委准确理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相关要求,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又严格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工作原则,在对相关检举控告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后,对问题反映不实,或被诬告陷害、恶意中伤的监督对象,视情况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其澄清正名。
2024年以来,彝良县纪委监委先后累计为5个单位34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防止“一澄了之”,承办单位还通过与当事人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适时开展回访,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态度等情况,倾听被澄清正名者的心声,进一步巩固澄清成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全员参与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方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防止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激励干部敢为善为有为,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忠伟 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