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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奖惩并举”激发信访监督活力

近年来,昭阳区纪委监委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中存在着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夸大事实、错误理解等不实举报,甚至出现刻意诋毁、诬告陷害的情况。为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质效,激发信访举报监督活力,区纪委监委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了信访举报奖惩机制。

2023年6月,一起举报人因村干部未能满足其不合理利益诉求,进而诬告陷害村干部向已被留置人员买官的信访举报件,对多年来深受群众爱戴的村干部造成了伤害,还对案件查办形成了严重干扰。于是,区纪委监委决定借机探索查处诬告陷害的实操性机制。

“探索过程中,如何确定不实举报是恶性诬告陷害,关键在动机。”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区纪委监委在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沟通后,采取由信访室筛选排查出可能存在动机不纯的失实举报件,再联合承办部门对举报人进行答复、回访的方式,初步了解举报人的实际意图,并研判其行为的主观恶意程度、影响大小等。研判后涉嫌诬告陷害的则移交至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查实后如诬告陷害人是党员或者公职人员的,同步移送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处理。

该案查实后,区纪委监委进行了网络曝光,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较好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于是,“筛选分析案件——回访了解意——研判影响程度——公安机关查处——有关部门处置——酌情通报曝光”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操机制正式被确定下来。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起,其中,公安机关治安处罚4起,其他部门批评教育1起。

“严肃地查处信访举报件中的诬告陷害行为,会不会打击群众举报积极性?该如何制度化地引导群众积极、规范和科学地进行信访举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2023年6月,区纪委监委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从信访举报件内容是否详细、是否提高了案件查办成效、是否挽回了重大损失等方面综合考量,确立了信访举报奖励条件,拟定了信访举报奖励金额、奖励方式及奖励人员保护机制,联合制发了《关于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在2023年11月召开了首场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座谈会,发放了首笔实名检举控告奖金。

2024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接收信访件580件,同比下降9.8%,实名举报件153件,同比上升24.18%。实名举报件平均办理周期从2023年的80余天下降到40余天。信访举报件总体下降、实名举报件占比增加,整体信访举报质量呈持续上升趋势,办理周期显著缩短。

“信访举报奖惩制度机制在制定、执行中均需要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必须得保证查处、奖励的动因、实质、程序、适用纪律法规等均恰如其分、不偏不倚,方能达到‘信赏以劝能,刑罚以惩恶’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应。”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陆友维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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