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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对症施策 有效化解重复信访举报“顽疾”

  

“听了你们的解释,我对调查结果也没有任何意见,也不会再重复举报了。”近日,鲁甸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多次接访信访人李某,经过核查李某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当面反馈了信访处理结果,李某在了解情况后,当场表示不再重复举报。

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难点。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以“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为工作目标,结合全县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梳理了《鲁甸县纪委监委重复举报台账》,深化运用“六个一批”,将重复信访举报治理纳入“课题式”调研,推行“纵向+横向”工作机制,纵向实行三个“1”,即由1名委领导班子成员抓总、1个纪检监察室包案、1个承办单位包办;横向完善与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单位协同发力的联动治理新模式,将重复举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治理时限,加强协调配合,动态跟进督办,切实将群众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一案一策一析,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着力解决疑难复杂重复信访案件,切实提高信访举报一次性办结率,从源头上遏制信访增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2024年1-8月,共受理检举控告69件,其中重复举报23件,同比下降61%。

针对重点疑难重复信访件,该县纪委监委压实责任、直查直办,分类建立专项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重复举报“一案一策”,推行“领导包案+部门联合化解”机制,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面对面”疏通劝导、解决问题。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起“研判资源共享+重要敏感信息互通+矛盾化解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强化与相关职能单位的协同合作,通过发放提醒函等方式压实相关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细化举措,全面形成重复举报件化解合力。

开展源头治理是化解重复信访举报工作的治本之策。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室组地”联动,提升问题线索查办效率,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分析研判,对业务范围内的举报,深入分析具体成因,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根据《鲁甸县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办理答复反馈及失实检举控告处理办法》,严格落实受理告知、承办告知,过程反馈、结果反馈等“两告知两反馈”机制,用证据、事实和处理结果打开群众“心结”;对涉及群众急难愁盼的业务范围外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防止因工作不到位演变为重复信访。

“群众来信来访是我们听取民声的重要渠道,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是我们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常态化治理工作,深挖重复信访举报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实治理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重复举报治理办结率、化解率,以实际成效更好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舒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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