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被拖延三年的义务教育补助金已全部兑现
“在你们的账务上,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义务教育保障补助金都存在部分留存,这是这么回事?”
“留存的这部分资金是还没有发出去的,都是要补助给学生的……”
这是永善县纪委监委开展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永善县纪委监委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惠民行动”中,统筹“室组地”力量,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义务教育政策补助、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各类惠民政策落深落细。
监督检查组在查看永善县溪洛渡镇中心校财务账户时,发现账户上留存几年的义务教育保障补助金,财务人员向检查组陈述,该资金是镇中心校为县城区康乐民办学校代管的义务教育保障补助资金,是要补助给学生的,但康乐学校还未提交相关资料无法兑现给学生。
“义务教育保障补助资金是国家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将资金滞留在账户,不能按期发放给学生,这是怎么回事,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带着这些疑问,监督检查组随即展开深入走访核查。
检查组通过到县财政局、县教体局、镇中心校和康乐学校等查阅资料,走访相关领导和业务人查实。2021年至2023年期间,镇中心校和康乐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存在对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保障补助资金的支付、使用重视不够,监管不深不细,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之间等存在沟通不畅,相关人员对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够,业务人员对资料的收集、完善不及时,造成该补助资金未按期兑现给学生。
“监督检查不仅是发现问题,更要推动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问题查清后,监督检查组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向县教体局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县教体局扛实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管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派出指导组指导镇中心校、康乐学校抓实做细问题整改。同时,监督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查走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进监督,杜绝整改不实、虚假整改等行为发生,确保问题得到真改实改。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通过监管和监督的双向发力,康乐学校在半月时间收集完善了3年各学期就读学生银行账号、花名册和资金请示,并将待发的义务教育保障补助资金24.8075万元足额兑现到了符合政策受益的300余名学生手中。(杨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