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千里取证 只为正义
“当执法者不守法,那我们执纪者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是我近期千里取证查处一起执法者违纪违法案件后最真实的感受。
2023年1月,我们驻昭阳区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接到了信访室转办的举报件,举报人反映其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赔偿受害人6万元,其妻将赔偿款转给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李某代为向受害人赔偿,但李某一直未赔偿受害人,也未退还举报人。
随即,我们对李某启动了谈话函询工作,期间李某拒不承认,举报人的说辞也来了个180度大转弯,称其举报错了,并提供了书面材料。我们虽心有疑虑,但举报人信誓旦旦,也只得按程序了结。
“事出反常必有妖!”举报人反常的表现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决定继续保持关注和沟通。在经过数月断断续续的电话沟通后,举报人思想有所松动,于2023年10月再次向区纪委监委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转立案处理。
在沟通中发现,举报人有老人需赡养,还有三个孩子在读书,不得已外出宁波打工,连春节都没回家,回来配合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考虑到举报人又是关键证人,我们便踏上了千里取证的道路。
抵达宁波时已是深夜,我们吃了点东西就开始准备明天早上的见面,整理谈话提纲,确定谈话的重点、步骤、方法。
次日,我们见到了举报人夫妇,两人有些紧张、慌乱。我和同事对视一眼后,和他们人聊起了家常。渐渐地,两人放下了戒备,但举报人对为何临时改口却不愿正面回答。
眼看谈话陷入僵局,我们换了一个思路,对其语重心长道:“你不要害怕,要相信我们纪委的同志,不管涉及任何人一定会秉公办……”
终于,举报人夫妇在我们劝说下破除了心理障碍,主动配合调查取证。
2019年10月,举报人因涉嫌诈骗被逮捕起诉,其妻子恰好在李某违规经营的酒店工作,便向在区法院执行局工作的李某咨询。李某告知可以帮助退赔资金获得被害人谅解。于是,举报人妻子筹集了6万元交给李某代为赔偿被害人。李某收到钱后并未将钱转给受害人,反而用于自己违规经营的酒店资金周转,时间长达三年。
举报人服刑期满后,多次向李某讨要,但李某均以钱已转入区法院执行局账户不能动为由,拒绝退还。无奈之下,举报人拨通了区纪委监委的举报电话。李某被谈话函询后,主动联系举报人退还了6万元,并以之前欠举报人妻子工资为由多支付了1万元,要求举报人在区纪委监委调查时做假证。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李某因还涉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
事后我不禁想:“执法者违法,那侵蚀的不单是受害人的利益,还有国法之威严、群众之信任。我们执纪者必须先行一步、更严一分,做最后的钢铁防线和群众最信任的人。”(陈晨 陆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