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题通报(二)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从小事小节抓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鲁甸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勇公款购买香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8年,刘勇任桃源卫生院院长期间,桃源卫生院多次购买香烟用于接待,并虚开发票报销;2018年至2021年,刘勇任鲁甸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违规向42人发放稿酬等补助16.52万元,其本人领取5.2万元。刘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刘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由副高级职称降为初级医师),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镇雄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股长杨贵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5月25日,杨贵邀约养老服务股4名工作人员接受镇雄某养老服务公司宴请,消费1870元。2022年8月,杨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三、昭阳区能源局驻广丰煤矿驻矿组原组长孔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
2022年6月3日,孔扬接受广丰煤矿的吃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并将其吃请饮酒、娱乐视频发在职工微信群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孔扬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巧家县第四中学借学习交流之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
2021年5月,巧家县第四中学校长杨海龙带领26名教师到上海浦东学习交流,期间改变行程安排,违规到杭州茶山、宋城参观游玩,公款消费4050元。2022年9月,杨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根除“四风”任重道远。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中人”为镜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