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022年7月,解某受到责令诫勉(诫勉谈话)处理,尚在影响期,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马某目前正被立案审查,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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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大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推荐中,严把选人用人重要关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着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全年共出具廉政意见回复156批次7513人次,其中,提出暂缓和否定意见10人,向组织部门提供全面准确“体检单”。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把关”的严谨和统一,该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组织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严格规范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流程,由县纪委组织部对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留底备查。同时,分送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阅批,最后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复函,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据悉,在廉政审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将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核实情况,是否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追究责任四个方面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提供重要依据。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前移监督关口,守住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线,坚决不让‘带病’党员干部蒙混过关,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不掉链子”,对问题单位和干部采取“一票否决”,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切实为选人用人、评优选先筑起“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