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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以“小”见严纠“四风” 持续整治“车轮上的腐败”

“你好!请将你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车辆行驶轨迹提供给我们看一下……”不久前,盐津县纪委监委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到县直部门某单位检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组长,公务用车报账信息台账显示郝某某可能存在私车公养的情况……”在查看公务用车使用派遣单、燃油费用报销凭证、公务用车调度平台等资料的过程中,检查组发现了问题。针对这一情况,盐津县纪委监委立即组建调查组,对这起私车公养问题进行了政务立案调查。

经查,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郝某某利用管理公务用车加油卡的职务之便,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累计达590.6L,折合人民币4122.51元。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不仅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助长奢侈腐败风气,而且还损害政府和干部形象。最终,郝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

今年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紧盯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以租代买使用车辆、违规以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的方式规避公车监管、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等隐形“四风”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违规使用管理公车及私车公养问题专项监督,严查“车轮上的腐败”。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室管乡(镇)、组管部门”制度落实,采取专项监督、联合监督、驻点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对公车领域“微腐败”问题紧盯不放,用铁的纪律遏制违纪行为,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现“1+1+1>3”的效果。截至目前,该县共督促整改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借租用车辆等问题1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私车公养‘微腐败’行为不仅花样多,且隐蔽性更强,整治公车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还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对公车领域“微腐败”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消除公车腐败滋生土壤,让“廉洁用车”蔚然成风。(罗斌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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