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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昭通市监察委员会、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前期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昭通市监察委员会、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和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名义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经昭通市评选推荐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确定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等3个单位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王国荣等7名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陈祥等10名同志为省纪委省监委嘉奖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评选条件

严格落实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在“四个进一步探索”中,提升云南辨识度、贡献率和云南成色,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精准使用、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三)嘉奖的基本条件

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作风务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成效显著。有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甘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

二、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

巧家县纪委县监委

彝良县纪委县监委

(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7名)

王国荣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

王仁群(女)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宣传教育中心管理九级

许大鹏  昭阳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毛东旭(白族)  鲁甸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晓波  镇雄县纪委县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佑宽  彝良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俊锋(土家族)  威信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三)嘉奖推荐人选(10名)

陈   祥  昭通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任遵忠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朱兴创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陈  杰  昭阳区纪委区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谭德平  鲁甸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

蒋真其  盐津县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

谭德刚  大关县监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蔡文林  永善县黄华镇纪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刘  骁(女)  绥江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部长

杜青松  水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者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单位: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传真):0870-2125883、2127506

通信地址:昭阳区北正街16号,邮编:657000


附件: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嘉奖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昭通市监察委员会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嘉奖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

(一)昭通市纪委市监委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机关设2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个下属事业单位;设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作委员会)24个;市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和7个巡察组,1个下属事业单位。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严惩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分层分级开展全员培训,从严自我监督约束,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巧家县纪委县监委

巧家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1个下属事业单位;设派驻(出)机构15个;县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

近年来,巧家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先后被评为“云南省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昭通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模范机关”示范创建单位。始终聚焦“国之大者”,高位推动、强化监督、精准监督,护航“大国重器”建设。推动全县37天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协议签订、56天完成5万移民搬迁安置、1年完成实物指标调查、2年完成313万㎡安置房建设,保障了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于2021年6月28日投产发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建成并启用民生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纳入监管资金54.78亿元,收缴不符合政策享受的资金1208万元,让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直抵民心。始终保持雷霆之势,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9年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2257件,处置问题线索1967件,立案审查调查381件457人,党纪政务处分423人,问责87人,依法对15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人,挽回经济损失2163.42万元。深挖案件“富矿”,充分利用张志“小官巨贪”等典型案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彝良县纪委县监委

彝良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1个下属事业单位;设派驻(出)机构16个;县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

彝良县纪委县监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职能定位,坚持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2021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破解基层干部向群众“奶酪”伸黑手难题,运用“互联网+”科技手段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在全市率先建成“惠民资金(项目)大数据智慧监督平台”,通过“异常数据”追回违规领取的惠民资金247万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同比减少14.24%。坚持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处置问题线索2071件,立案554件,党纪政务处分48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5人,留置15人,追回外逃人员4人,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查调查的第一要素,严明办案纪律,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市案件质量评审中均排名第一。

二、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7名)

(一)王国荣,男,汉族,1982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

王国荣同志长期在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一线冲锋陷阵、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工作。任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以来,加强学习,率先垂范,严管厚爱部门人员的同时带领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审查调查一线忘我奋斗,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2020年,统筹市县工作力量,办理某系统问题线索45件,立案32件,收缴涉案资金8100万余元;2021年,督促指导某县纪委监委办理“7.18”专案,涉案人员达399人,涉案资金高达5900余万元,已追缴赃款4000余万元。两年来,带领第七审查调查室处置问题线索101件,指导或办理留置案件30余件。

(二)王仁群,女,汉族,198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宣传教育中心管理九级。

王仁群同志在昭通市纪委宣传部工作期间,共计采编信息2083条,被中央和省级媒体采用413条。改版市纪委监委网站,在《昭通日报》创立“纪检监察专刊”,开通“清廉昭通”公众号,组织昭通首部廉政话剧《生死倒计时》巡演,成为昭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媒体“拓荒人”。在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案管室工作期间,手持“账本”上门服务,细心核对线索近千条。把3本使用手册从薄翻到厚,核对数据2万余条,保障案管系统从5.0版到7.0版全市无一条数据发生差错。服务外查工作24小时“不打烊”,通话记录遍布省内及西南、华东57个市级纪委监委。在内勤工作上精耕细作,以“零差错”标准收获记录台账、综合文稿、制度规定等“文字粮食”23万余字。在省纪委案管室跟班学习期间,参与了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年度考核工作,草拟了云南省落实《案管工作规则》《统计工作规则》实施办法,《函询省管干部》和《机关措施使用》两篇分析专稿被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传达。期间,先后被要求延期跟班3次11个月,被4岁的儿子称为“亲切的陌生人”。

(三)许大鹏,男,1987年3月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昭阳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工作十余年,许大鹏同志始终坚守在审查调查工作一线,2018年从检察机关转隶至纪委监委后,主办和参与办理了破网打伞、上级指定以及征地拆迁腐败相关案件100余件,办理涉及职务犯罪的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参与办理的威信县、昭阳区部分警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系列案件,给全市破网打伞工作开了“头彩”,2021年8月,昭阳区委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给予许大鹏同志通报表扬;参与办理的中铁十八局系列腐败案件已成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挂牌督办十大案件中的典型案件。许大鹏同志在做好自我提升的同时,以身作则,以案代训,给办案新手团队创造工作环境和思路,带领该团队成功打开案件突破口,有力的整治昭阳区房屋拆迁领域的乱象。同时,在案件回访工作中,许大鹏同志得知自己主办案件中被调查人家庭实际困难后,积极帮助解决经济困难,让被调查人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给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四)毛东旭,男,白族,1987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鲁甸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毛东旭同志从一名公安干警成为一名敢于善于和腐败作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纪检情怀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在护航脱贫攻坚工作中,严肃查处产业扶持资金发放不到位,群众种粮补助连续13年被人侵占等典型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抽丝剥茧、深挖彻查,参与办理市纪委市监委“5.20”专案。在市纪委市监委“9.21”专案办理期间,开展了为期近半年的调查取证及追赃工作,赶赴多个省份进行取证,保障了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构成,为案件移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协助市纪委市监委成功追缴赃款9500余万元。在纪检监察战线四年的时间里,他办理一百多件复杂疑难的问题线索,涉及公安、住建、卫健等多个行业,真正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五)张晓波,男,汉族,198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雄县纪委县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晓波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使命,用无悔青春书写着“忠诚、干净、担当”。面对腐败分子,敢于动真碰硬,多次出色完成了省、市纪委交办案件,用实干扛起责任;面对疫情,义无反顾冲上战“疫”第一线,用实干彰显担当。自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到纪检监察系统工作至今,张晓波共主办各类案件230余件,留置7件16人,移送审查起诉11件20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619余万元。张晓波主办的镇雄县监察委员会首例留置案、袁某某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2.19”专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等多起重特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

(六)黄佑宽,男,汉族,1991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彝良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佑宽同志工作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情注纪检不悔,真心付出有痕。自任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以来,带领纪检监察室同志短短一年时间清理处置积压线索90余件。同时,在兼任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期间,组织办案人员4个月内处置问题线索30余件,配合办理留置案3件,收缴违纪违法资金800余万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处置4件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2020年初面对疫情防控,他舍下刚满月的女儿,主动请战,每天奔波200多公里,坚持完成交办给自己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办案经验丰富的优势,从点滴教起,主动做好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传帮带”。

(七)吴俊锋,男,土家族,1980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威信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吴俊锋同志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对党忠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长期奋战在反腐一线上。2015年至2017年,在吴俊锋同志的带领下,威信县检察院反贪局连续三年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特别是2017年,被云南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8年,吴俊锋转隶到县纪委县监委工作后,勤奋好学,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昂扬的斗志投身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具体负责和参与办理“威信县水务系统腐败窝案”“6·08”“9·21”等专案审查调查工作。具体牵头组织开展“威信县纪委监委2021年案件查办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共处置问题线索3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2019年6月,吴俊锋带领组织召开群众会对匿名举报进行公开反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网站公开报道。因工作成绩优异,2019年、2020年均受到嘉奖,2021年“记三等功”一次。

三、省纪委省监委嘉奖推荐对象(10名)

(一)陈祥,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陈祥同志乐于承担巡察重任,高质量完成了每轮巡察工作。巡察报告多次得到市委领导批示,专项巡察中有2名干部被留置。善于总结巡察方法,撰写的《巡察党委(党组)常见问题列表》、编制的“巡察工作基本方法”课件,被市县巡察机构推广使用,每轮巡察前承担巡察业务培训,市委巡察办专门成立了“陈祥巡察工作室”。勤于学习党的理论,多次在被巡单位授课,多次到市直有关部门、昭通学院、新录用公务员培训班,义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授的《从科学体系视阈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纪律的精神出发》《中央苏区经济建设历史与经验》等专题,受到大家的欢迎。

(二) 任遵忠,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任遵忠同志从法院审判“好手”到纪委审理“能手”,在审理业务上驾轻就熟,对党纪政务和职务犯罪知识烂熟于心,主审、协审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00余件,常被称为“老中医把脉”,也是同事们的“纪法活字典”,为办案人员答疑解惑3000余次。他的纪法知识讲座也成为昭通纪法宣讲的一张亮丽名片,被邀请开展各类讲座20余次。被抽调到专案时,他发挥特长优势,庖丁解牛般分析证据、剖析案情,在“9·21”等多个专案攻坚克难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在市纪委市监委工作的三年来,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用纪法温情让所经办的案件达到良好的三个效果,用办案“工匠精神”为“铁案”工程保驾护航。

(三)朱兴创,男,汉族,1986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朱兴创同志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共办理案件50余件,立案查处5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40余人,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共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促使80余人主动投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其参与办理了国家监委指定管辖的案件,成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挂牌督办的十大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其主办的吴某案被评为优质案件;抽调至省纪委省监委办理专案,为案件办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抽调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省纪委办公厅还发来表扬信;参与办理了市纪委市监委“11·24”专案,该案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涉及民生领域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四)陈杰,男,汉族,1987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昭通市昭阳区纪委区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陈杰同志积极主动投身纪检监察事业,担当奉献。五年来,为挂片联系部门提供业务咨询500余次,参与办理案件600余件,主办案件留置22人,移送审查起诉31人,整理案卷3000余册,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00余人,所办案件涉案金额达2.3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以身作则,带伤上阵,长期以办案点为家,工作到深夜是常态。攻坚克难,敢于碰硬,擅于抽丝剥茧破奇案,多次临危受命啃下“硬骨头”。主办的昭阳区征地拆迁领域腐败窝案要案,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有效治理了昭阳区征地拆迁领域的乱象,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操作的成功经验,提升了昭阳区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市的“辨识度、贡献率、创新性”。

(五)谭德平,男,汉族,1965年8月生,大学(党校)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鲁甸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

谭德平同志自接过父亲手中的接力棒至今在纪检监察系统一干就是21年。从党风室到纪检监察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再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他一直奋战在工作一线。面对违纪违法案件他从不回避、从不退缩,先后主办、参与办理违纪违法案件2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0余件,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8.03”地震中,他的老家就在遭地震破坏严重的龙头山镇光明村,在亲人生死未卜的担忧中,他却请命深入到全县最边远、地势最险要、交通最不便的梭山镇摸排灾情,安抚受灾群众情绪,开展救灾物资发放监督检查。在下乡驻村扶贫期间,他走村组、访农户,为群众送物资,为产业发展奔跑,用汗水抒写帮扶干部的作为。在疫情防控一线,他排查商铺、单位、公共场所、社区居民380余家(户),登记人口信息900余人,累计开展督查130余次,“五+二”“白+黑”成为常态,在这场战役中始终冲锋在第一线。谭德平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苦干实干,不断追寻父亲的足迹,续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六)蒋真其,男,汉族,1986年1月生,本科双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盐津县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

蒋真其同志尽职尽责、兢兢业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和担当。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2018年从检察院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学习,以最快速度成为全机关纪检监察“业务解答人”,不定期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质量。他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曾被抽调参与“6.25专案”、“11.23专案”,在办理“11.23专案”时面对被调查对象是一位对办案流程、侦查套路熟悉且极具反侦查能力的政法干部,他无所畏惧,不慌不忙,同专案组成员共同奋战182天,最终以零口供方式将其绳之以法。担任案件审理室主任后,他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案件事实、程序、证据、定性等方面严格把关,主审案件300余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余人,其中审理的昭阳农商行案件个案涉及卷宗200余册,涉案金额2.6亿余元。在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中发现问题100余个,认真督促复查整改,切实提升全县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七)谭德刚,男,汉族,1967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关县监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谭德刚同志工作37年来,从检察院到纪委监委,一直奋战在反腐败斗争一线,在工作中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坚守底线,充分发挥自身经验丰富的优势,牵头探索基层微腐败案件办理模式,主动做好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传帮带”,多次抽调参与省、市办理重大案件,转隶以来,他牵头研判处置问题线索300余件,参与办理审查调查案件58件79人,参与办理留置案件5件1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件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八)蔡文林,男,汉族,1989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永善县黄华镇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监察室主任。

蔡文林同志2018年至2019年在永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工作期间,参与办理案件20余件,同时兼任县纪委县监察机关党总支宣传委员,撰写了《巡察铁娘子》、《敢问路在何方》等纪检人手记被省市纪委网站采用。2019年3月至今任乡镇纪委书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黄华镇党代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黄华镇易迁拆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6个监督检查方案,切实履行监督首责,发挥护航作用。2019至今多次抽调市县纪委监委,参与专案办理,三年来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损失400余万元。

(九)刘骁,女,汉族,198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绥江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刘骁同志自担任绥江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以来,始终怀揣赤诚、恪尽职守,立足自身岗位职责,以笔为剑书写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四年来,她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踏实的工作作风,撰写纪检监察宣传报道、信息稿件500余篇45万余字;组织拍摄各类宣传视频、宣教视频10余部;每日发布“清风绥江”微信公众号,获得近万人关注,让缕缕清风吹拂绥江大地。面对疫情防控,她主动请缨、冲锋在前,及时、准确地用镜头展现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守和风貌、用图文堆砌起干群同心抗疫的思想高地。面对家人,她错过给孩子喂奶、缺失了对生病老人的照料,甚至在自己患面瘫“住院”时,也坚持边治疗边工作。数年如一日的默默耕耘,让她受到了领导、同志和挂钩群众的连连好评。

(十)杜青松,男,汉族,197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水富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杜青松同志多年如一日奋战在反腐一线,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发挥“利剑”作用。针对水富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短板弱项,牵头组织开展问题线索“百日清零”行动,案件办理质效有了较大提升。仅2022年上半年,问题线索存量较往年同期下降41%,办案人员思想认识明显提高,精神状态明显提振,业务水平明显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牵头办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5件,接受主动说明问题27人。分管负责审查调查工作以来,水富市纪委监委办理的111起案件中,无一申诉案件。因其业务过硬,在兼顾自己分管负责工作的同时,年年都被抽调到昭通市纪委市监委办理专案,4年多来,共参与办理案件120余件,主办留置案件11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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