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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多管齐下做实案件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进一步发挥审理谈话在事实核对、程序监督、纪法教育、权利保障、思想开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不同侧面下足功夫,强化对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核把关,牢牢守住案件质量底线。

做好审理谈话,在谈深谈细上下足功夫。坚持谈话前准备到位,谈话中权利保障到位,谈话后思想教育到位。在每件案件的审理中,全面理性地听取被审查调查人陈述、申辩和意见,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坚持正面引导,传递审理温度,让被审查调查人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病”的危害是什么,应该怎么配合“治疗”。真正认识到组织上的处理处分,实质上是教育挽救,从而提升办案效果,努力做好执行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

压实工作责任,在严格程序上下足功夫。优化内部审理工作流程,围绕案件提前介入、审核受理、退查补证、集体审议等关键环节,明确工作规范,建立各节点登记和专人负责制度,确保审理全过程、各环节规范有序、高效推进。完善案件审理责任制,明确主审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案件自受理到审结各环节工作责任清单,将案件质量责任层层明确到人,压实到岗,坚决把好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坚持谨慎量纪,在提高审理质量上下足功夫。严格执行委务会集体审议、定期研讨、疑难案件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秉持“严之有度、严之有据、严之有理”的工作理念,认真核对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研判分析被审查调查人的辩解和意见及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对定性量纪不准确、党纪政务处分不匹配、违纪违法逻辑事实不清楚的形成问题清单,第一时间通报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纠正整改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

今年以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共审结违纪违法案件11件11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开除党籍1人;记过1人,撤职3人,解除劳动合同2人,双重处分4人。目前,没有出现被处分处理人员提出申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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