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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一)

日前,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1.彝良县龙街乡水管站原站长金泰霖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农村饮水工程款问题。

2015年至2019年期间,金泰霖利用担任龙街乡水管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过程中,采取制作虚假合同、虚增工程承包费等方式,套取工程款共计120.66万元据为己有。2021年12月,金泰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永善县马楠乡新合站负责人韩鹏不及时兑付医保报销费用问题。

2020年8月,马楠乡村民杨某将医保报账资料交到马楠乡新合站,经永善县医保局审核后分别于2020年9月24日、11月18日将杨某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共计9.36万元拨付到马楠乡新合站,马楠乡新合站因医保资金兑付账户网银无法登陆等原因,直到2021年2月才将医保报销资金兑付给杨某。韩鹏作为马楠乡新合站负责人,不积极认真履行职责,懒作为、慢作为,致使马楠乡医保报销费用未及时兑付。2022年1月,韩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巧家县金塘镇时任副镇长王宝坤对饮水管网和养殖项目跟踪监督不到位、验收走形式问题。

2013年,金塘镇政府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该项目实施农户共60户,涉及饮水管网、养殖项目。时任副镇长王宝坤,对饮水管网项目建设跟踪监督不到位、验收走形式,仅对少数实施农户进行验收,致使该项目饮水管网工程还有22户未实施就验收合格;对养殖项目未跟踪检查,未开展验收工作,将购买仔猪、母羊的补助资金13.2万元直接兑付到农户,被农户改变用途,致使项目未发挥效益。2021年12月,王宝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民生工程资金予以侵吞,有的在服务群众事项中不用心无视群众利益消极怠工,有的在项目验收时不认真履职、应付了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漠视群众利益,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树牢为民情怀,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厚植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为抓手,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严肃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失职失责、态度冷硬粗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细落实,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民生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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