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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贴身”监督

“某些违纪违法人员借项目整治之名,行虚报套取私分项目资金之实,妄图在乡村振兴领域中发点小财、占点小便宜,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乡村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近日,盐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近期查处的村级民生典型案件进行了梳理总结。

今年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乡村振兴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项目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12项整治任务清单。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定期分析研判问题,有力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为全程跟踪问效,盐津县纪委监委对“微权力”清单任务落实情况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突击式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压紧压实村级监督责任。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管理跟着资金走”原则,紧盯渝昆高铁站片区建设、国土综合整治等乡村振兴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该县纪委监委先后派驻项目监察专员6名,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贴身”监督,发现并提出问题21个。

同时,该县注重加强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全面、系统地分析,查找村级监管领域存在的漏洞、隐患点,着力定清单、晒流程、强监督、严问责,构建闭环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据了解,截至11月底,盐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中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5件12人,办结2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立案8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将持续紧盯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创新、创优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村级监督质效,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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