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329人次
来源:永善县
发布时间:2021.10.14
今年以来,永善县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加快节奏,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2021年1至9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9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加大片区协作、部门联动力度,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干部70余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根据留存问题线索的轻重缓急程度和优先核查级次,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问题线索和积压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并增加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力量,确保案件办理的速度和质量。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对领衔办理案件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督战员”,在案件程序审批、证据获取、事实认定、问题定性、处理意见等方面切实担当负责,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纪法和历史的检验。
此外,注重常态监督,实行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月报告制度,坚持一月一监督一通报。把纪律和规矩抓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并坚持回访制度,让受处理人员及时甩掉思想包袱,以新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徐荣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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