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监督、执纪、问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
2.监督、调查、处置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其他职责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组织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盐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提升。
1.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成立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全面统筹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掌握机关干部的出行及身体状况,确保去向明、分类细、底数清。积极筹措口罩、体温计、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下沉式+全覆盖”模式,将疫情防控的监督触角延伸到细微之处。自1月29日起成立4个工作组,对全县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劳动力转移等情况持续开展暗访督战。在县指挥部8期调度工作会议上,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各类问题98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监督保障。
2.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重点加强了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2019年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等加强整改监督。全年形成监督检查专报12期,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43个。加强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制度,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政治责任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具体工作中,做到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3.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处理干部3人。二是围绕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发现纪律作风问题15个,发出工作预警通知3份,督促县自然资源局落实主体责任,对1名职工长期不在岗的问题进行整改,现该职工已辞职。三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4起5人,通报曝光5期7人次。四是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全县1374名领导干部上交了领导干部自查自纠表,并作出“零报告”承诺,持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4.以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战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中央专项巡视、中纪委调研反馈和省级成效考核、第三方检查评估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件,其中谈话函询1件,初核42件,予以了结2件。立案6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干部8名。通报曝光10期16人次。二是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标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以及“回头看”反馈的42个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全面开展“六清工作”。今年以来,纳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管理的问题线索2件,已办结。三是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清理出问题项目17个,已整改14个,正在整改3个,已清缴资金635.99万元,受理问题线索4条,正在办理2条。四是开展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清理,2014年以来,共受理煤炭领域腐败问题线索11件,立案5件13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双重处分6人)。五是针对学生冒名顶替、违规占地建房、旅游市场乱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5.立足实际,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一是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震慑营造“不敢”的氛围。全年共受理问题线索190件,党纪政务立案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其中党纪处分19人,政务处分8人,双重处分3人,留置5人,移送起诉2人;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今年以来,对拟提拔使用、评先选优、代表资格人选开展廉政审查103批次5470人次。对981名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清理立卷归档,完成15009名监督对象的信息采集。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实施办法,督促中和镇党委、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等案发单位,根据案件教训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三是着力推进思想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把廉政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重要抓手,常态化教育、提醒、警示。通过“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征订纪检监察“一报两刊”,组织观看《被“贪”字击溃的人生》《政治掮客苏洪波》《蜕变》《八小时之外》等警示教育片,发送1100余条廉政短信,通报曝光10期20人次,组织254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统筹推进廉洁教育、警示教育。
6.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严格按照《中共盐津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盐津县委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对12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31个,移交问题线索2条,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45条,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14条。并向12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问题反馈。目前,正在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对5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县直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6个村(社区)开展直接巡察。
7.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提升思想觉悟。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纳入“第一议题”重要学习内容,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全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集中学习4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专题党课4次,“主题当日+”活动6次。二是抓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各类培训,组织纪检干部到市县纪委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累计培训196人次。通过组织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演练、召开安全文明办案暨保密工作培训会议,切实提高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能力。三是抓测试,提高学习自觉性。为巩固提高全员培训的学习成果,组织开展《政务处分法》知识测试,采用线上和线下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参加2020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在线培训年中测试,以考促学,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积极性。四是抓监督,严防“灯下黑”。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廉政家访”,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家风建设、生活圈、朋友圈、兴趣爱好以及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把监督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形成了家庭助廉的良好氛围。采取微信工作群不定期案例提醒、谈心谈话、外出报备、填报廉政档案,开展一人多证问题清理,违规借贷专项清理等多种形式,经常性提醒、预警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五是抓队伍,提升整体“战斗力”。今年以来,共调入纪检监察干部14人,新录用公务员6名,提拔使用纪检干部10人,职级晋升10人,多渠道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的空编问题。切实用干部队伍的高素质助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一是部门发放工资的提前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二是社保部门发放养老金的正式退休职工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事项,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事项,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度收入与2019年度收入1313.42万元对比减少金额24.00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缓拨机构运转预算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60万元,占总支出的85.2%;项目支出190.82万元,占总支出的1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与2019年度支出1313.42万元对比减少金额24.00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困难缓拨预算资金,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款项未支付的费用不能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60万元,与2019年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069.04万元对比增加29.56万元,增长2.8%,人均支出12.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2.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人均支出11.5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人均支出1.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同比增加38.96万元,增长4.23%;二是提前退休转为正式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同比减少5.88万元,下降12.34%;三是本年财政困难缓拨预算资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82万元,与2019年度支出244.38万元对比减少53.56万元,下降21.92%,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困难缓拨预算资金,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款项未支付的费用不能列支出。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昭财行〔2020〕69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10.00万元,用于案件查办差旅费、办公费等。
2.盐财行〔2020〕9号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经费25.00万元,用于购置办案设备、改造纪检监察信息系统、谈话点和部门办公场所维修等费用。
3.盐财预〔2020〕3号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04.90万元,用于电子监察系统通建设,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差旅费、办公费等。
4.盐财预〔2020〕16号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资金21.00万元,用于购置执法执勤公务车1辆。
5.盐财行〔2020〕7号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0万元、盐财预〔2020〕25号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10.0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的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6.盐财社〔2020〕44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2.92万元,盐财预〔2020〕14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5.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的物资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42万元对比减少金额24.00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1,098.6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29.56万元,增长3%,人均支出12.63万元,增长因素是调入人员增员工资支出,同时财政缓拨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支出190.82万元,人均支出2.19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3.56万元,下降22%,减少因素是本年财政困难缓拨预算资金,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款项未支付的费用不能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9%。一是机关行政运行支出847.73万元;二是机关事业运行支出71.35万元;三是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0.00万元;四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0.90万元;五是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扫黑除恶支出)12.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一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1.71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2万元;三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一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17.92万元;二是职工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医保财政配套)缴费32.8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5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一是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缴费48.72万元;二是对现退休人员购房补贴6.1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完成预算的96.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经批准追加购置公务用车1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4.79万元,增长4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96万元,增长6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购置公务车3辆,较上年增加2辆,同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5万元,占85.45%;公务接待费支出15.46万元,占14.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3.84万元,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使用多年的公务用车失去维修继续使用的价值,经批准作报废处置后进行更换。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过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留置对象或相关涉案人员谈话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万元,与2019年99.32万元对比减少3.52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年度内未足额拨付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行政补助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31.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5.86万元,固定资产323.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4万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9.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7.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31.10 | 505.86 | 323.10 | 110.80 | 212.30 | 0 | 0 | 2.14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财政预算专门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
监督索引号530623005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