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626005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绥江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绥江县监察委员会由绥江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绥江县监察委员会(简称绥江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中共绥江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绥江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123456”工作思路,在防控疫情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工作迈入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政治生态环境呈现新气象的“三新”态势持续巩固。坚守政治定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实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聚焦中心任务,突出重点精准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不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露头就打,推动化风成俗,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政治巡察,延伸监督触角,圆满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任务。优化队伍结构,从严监督约束,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强调必须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必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释放一严到底强烈信号,必须强化统筹兼顾战略思维,持续提升绥江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和贡献率,不断拓展和丰富全面从严治党的“绥江实践”。
2020年,我们始终保持勇于创新实践、敢于奋勇争先的韧劲,忠诚履职扬清风,担当作为树正气,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迈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其中,受理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双下降”被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村级“三员一体”监督机制被中央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成果进行展示推介,“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被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总结推广,“一案一整治”在全市推行,“五个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的做法在省级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提前退休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71.63万元对比增加了22.25万元,增长了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的增加和工资的正常晋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29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万元,占总支出的86.1%;项目支出179.87万元,占总支出的1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71.63万元对比增加22.25万元,增长了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的增加和工资的正常晋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4万元。与上年1013.13万元对比增加了100.87万元,增长了9.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的增加和工资的正常晋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87万元。与上年258.5万元对比减少78.63万元,下降30.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支付了部分2018年形成的支出;二是2019年扫黑除恶案件支出较大,2020年相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大案要案查处经费65万,主要用于案件查处(包括扫黑除恶案件)产生的相关费用;二是巡察经费25万,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三是纪检监察经费(含新增部分纪检监察经费 )89.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产生的各项费用、18个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公务用车更新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71.63万元对比增加22.25万元,增长了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的增加和工资的正常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9%。
2011101 行政运行854.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公用经费的支出。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65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包括扫黑除恶案件)所产生的各类支出。
2011150事业运行26.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公用经费的支出。
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4.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召开县纪委全会、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提前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等。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5万元,主要是支付提前退休人员的工资。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26万元,支付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2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4.8万元,用于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2080801 死亡抚恤3.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3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发放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2210201 住房公积金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210203 购房补贴8.2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1.97万元,完成预算的7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07万元,完成预算55.22万元的7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1.36万元的95.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1.97万元比2019年56.54万元减少4.57万元,下降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07万元比2019年47.93万元减少6.86万元,下降1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9万元,增长26.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7万元,占79.0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20.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98万元,购置车辆1辆。绥江县纪委监委原有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公务用车因使用时间长达10年,行驶里程达17万公里,维修费用较高,并且不能保证安全出行,于2019年11月进行报废处理。为推进绥江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行了处置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巡察工作等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开绥江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指导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85万元,与上年102.78万元对比增长了3.07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绥江县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22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6万元,固定资产193.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97.1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86.7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2019年暂扣的违纪资金上缴国库。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8.0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9.93 | 35.36 | 309.93 | 0 | 79.3 | 0 | 230.6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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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县纪委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绥江县监察委员会: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整合县监察局、县预防腐败局、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县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县纪委合署办公。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项目支出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0626005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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