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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

水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

 

按照中央、省、昭通市纪委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工作效能,拓展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及时、高效地受理群众来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每月5日、15日、25日为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接待场所为市纪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由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访、来电,信访室做好登记工作,1日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二、实行约访制度。涉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由信访室负责与反映人沟通,在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日到现场反映相关问题,遇重大紧急问题,由信访室向分管领导及接访领导报告,并由分管领导及接访领导共同接访,信访室做好登记工作。

三、接访领导按接访日程安排接待当天的来信来访人员,因故不能接访的,由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接访。遇重大群体上访投诉的,对于事实清楚、诉求明确的集体上访,依法解释,耐心疏导。当天接访的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由分管领导主持,不定期开展辖区来访来电群众回访,听取群众诉求,减少群众重复上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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