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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善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省、市、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5.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镇办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永善县纪委县监委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1.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16次、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把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2.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压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途径,层层签订责任书,健全完善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把《永善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抓手,督促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推动责任清单落实到位。15个乡镇党委书记、7个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日常检查与重要节点监督结合起来,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通过下发通知打招呼、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狠刹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问责干部5人、问责单位1个,通报曝光3批次4个问题10人、1个单位。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6个,现场移交并督促整改44个,移送问题线索2件。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办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5件9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6人。严把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关,廉政审查干部1870人次。

4.做实专项监督,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活人墓专项整治、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十年禁渔、“六稳”“六保”等重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疫情防控问题112个,现场责令整改105个,移送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或组织处理11人,批评教育17人,通报曝光2批次2个问题9人次。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暨人居环境整治纪律的通知》,集中约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5.推进政治巡察,深入开展“政治体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巡察工作,紧扣“三个聚焦”,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完成对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整改综合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0%以上,推动解决了被巡察单位一些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第九轮巡察11家单位,发现并反馈问题140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督促完成立行立改问题110个。第十轮巡察8个乡镇59个村(社区),发现并反馈问题296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督促完成立行立改问题730个。

6.聚焦关键环节,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对15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及17家扶贫涉标部门主要领导和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开展脱贫攻坚集中约谈,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对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易迁安置、项目建设、问题整改、责任落实、纪律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整合工作力量,坚持既督又战,组织15个督战队、3个明察暗访组、2个蹲点监督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零距离、面对面监督,共发现问题222个,通过现场移交、书面通知等方式推动整改。

7.紧盯突出问题,执纪审查有序开展。针对少数党员干部不听招呼,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顶风违纪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强化扶贫领域“不敢腐”的震慑。围绕脱贫攻坚决战收官,组织工作力量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如期完成相关问题线索“清零”任务。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件,立案6 件6人,党纪政务处分 6人,问责10人,通报曝光4批次7个问题14人次。

8.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有效推进。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和上级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通过下发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红白榜”,对扶贫涉标部门和各乡镇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曝光,以整改纠偏差、促推进、保落实,有效督促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按时全部“清零”。

9.严肃案件查办,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执纪审查大清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着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受理信访举报578件,其中检举控告类 351件;立案48件85人,党纪政务处分67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办理问责案件 44件,问责单位 2个,问责干部88人;通报曝光9批次13个问题33人、1个单位。

10.精准深挖彻查,持续发力“破网打伞”。持续推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深入开展已查结案件复盘复查,全面梳理案件的“上下游”“左右岸”关系,深挖彻查遗漏处理的人和事,注重纠治追责问责畸轻畸重问题,做到精准问责、处理恰当。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立案3件4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8人;复盘复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及关联问题线索34件,处理遗漏人员6人,纠正处理畸轻畸重案件3件4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件17人,问责32人。

11.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5个,追缴易地建设费1388万余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督促教育系统围绕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制定出台《关于集中开展村(社区)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部分村(社区)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12个,移送问题线索3件。

12.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对118名新提拔和交流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转发通报典型案例10起,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将廉洁家风建设融入脱贫攻坚主题宣讲,引导全县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大兴镇核桃村委会原副主任兼文书付加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好活教材教育身边人。  

13.深化教育培训,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研究开办纪检监察学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和执纪执法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年开办纪检监察学堂10期、受训780余人次,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测试4次、参加测试223人次,举办巡察工作业务培训2期60人次。立足岗位实际,秉承以岗塑人、全面发展的理念,推进顶岗培训、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培训锻炼,选派16人次到市级以上机关、院校参加学习培训,抽派27人次到上级机关顶岗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以案代训乡镇纪委书记8人次。

14.常态警示警醒,从严加强自我监督约束。持续深化“三风”行动,通过“学、改、立”,严明纪律规矩,锤炼过硬作风。全方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委纪律作风十条负面行为清单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警醒纪检监察干部敬畏纪法、敬畏权力,自觉加强自我监督约束。

15.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坚持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政治生态作为“易碎品”来精心呵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抓早抓小抓苗头,对作风拖沓、慵懒无为甚至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处理,对不注重个人言行、行为失范,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干部从严查处,坚决惩治少数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含提前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因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数据,故空表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72万元,占总收入的0.61%。2020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48.59万元,增幅10.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2020年与2019年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逐年加大,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二是2020年人员工资调整及在职干部职工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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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6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60万元,占总支出的93.86%;项目支出99.72万元,占总支出的6.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较上年增加92.43万元,增幅6.03%。其中基本支出1525.6万元,较上年增加74.69万元,增幅5.15%,项目支出99.72万元,较上年增加17.74万元,增幅21.64%。原因: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都不同程度增加,主要受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影响,此外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和人员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体现:监察体制改革后,2020年与2019年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逐年加大,2020年较2019年增加相关办案专项保障经费支出17万元,同时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支出较2019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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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5.59万元。比2019年支出1450.91万元增加74.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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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72万元。与上年支出81.98万元对比增加17.74,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2020年与2019年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逐年加大,2020年较2019年增加相关办案专项保障经费支出17万元,同时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支出较2019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6.95万元,用于办理信访案件等方面的业务开支;2、纪检监察机关反贪专项经费0.83万元,用于反贪案件办理方面的支出;3、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24.94万元,用于提升基层办案条件,设备购置,办公经费等方面支出;4、巡查工作经费39.75万元,用于巡察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支出;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支出;

6、市级留置点看护经费及县级专案工作经费17.90万元,用于市级留置点专项支出及案件查案专项支出;7、2019扫黑除恶经费4.34万元,用于开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2020年较2019年支出决算数增加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7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减少22.77万元。基本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受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影响,此外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和人员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体现:监察体制改革后,2020年与2019年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逐年加大,2020年较2019年增加相关办案专项保障经费支出17万元,同时加大巡察力度,2020年完成对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整改综合评估,第九轮巡察11家单位,第十轮对8个乡镇59个村开展“巡乡带村”巡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4%。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核算时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使用一般公共服务(类)来进行,此项费用包含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保相关费用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8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万元,完成预算的9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总体来看,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下降,总体未超出年初预算。其中,国内接待费4.9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0.18万元,主要是自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监督人数从原来的3000多人,增加到13000多人,业务量增大。同时市纪委对应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都需要到本县开展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永善县纪委县监委接待费随之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19万元,增长了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1万元,增加181.50%。总体来看,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增加,总体未超出年初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较2019年增加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加强了案件办理处置力度,监督人数从原来的3000多人,增加到13000多人,业务量增大。同时市纪委对应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都需要到本县开展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永善县纪委县监委接待费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4万元,占77.38%;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占22.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实有为3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相关办公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3万元、印刷费0.98万元、差旅费41.07万元、水电费5.2万元、邮电费5.65万元、维修维护费5.79万元、租赁费0.1、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1.99万元、劳务费14.58万元、接待费4.63万元、工会费33.5万元、福利费9.2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6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7.89万元,办公用品设备购置费0.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324.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3.98万元,固定资产197.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3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3.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2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5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86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4.03

1123.98

197.02

90.75

17.34

0

88.91

0

0

3.0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此项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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