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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重拳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2021年5月10日,水富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谢某某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8月5日,水富市天然气公司余某某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期水富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多起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水富市纪委监委把重拳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酒驾醉驾作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不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而且注重挖掘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以及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该市纪委监委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全市重点场所就工作日饮酒、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查快处。2020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14起,办结7件,正在办理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除通报曝光、严查快处外,针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现状,该市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召开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党纪法规、签订承诺书、开展提醒约谈等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同时,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受处分人员现身说纪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抓好“以案促改”,正视问题、直面不足,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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