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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及职责简介

大关县纪委监委共设有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纪检监察室。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有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0、派出纪检监察工委2个(其中产业园区纪工委不占县纪委监委编制及职数)。

另外,还有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1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负责编发通报和信息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审批、办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外因公出访、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

(二)组织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乡纪委和派出监察室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提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县级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清理编纂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负责廉政档案的收集、更新、管理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六)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乡纪委、派出监察室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等。

(七)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纪委和派出监察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事项等。

(八)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受理派驻纪检监察组、乡纪委、派出监察室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问题类、初核了结类、函询类的案件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留置措施陪护人员的日常教育、调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九)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整合、统一管理相关信息,面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特定信息查询、核实等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电子取证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管理等。

(十)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负责立案类案件档案的收集、管理负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十一)第一至第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规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向被查处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承办党风政风监督室分办的问责案件按规定办理派出乡镇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工作,承担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国际合作事务等工作负责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追逃追赃和防逃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等。

派驻(出)机构简介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出园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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