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原以为只是签字盖章的事情,没想到还要多个部室联合会审……”刚调进彝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的小张感慨地说道。
今年来,彝良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发挥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等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一调了之”,不让干部队伍出现“疫情”,为彝良县政治生态向善向好保驾护航。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建立联合会审机制,明确规定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以“十室会审、逐级审阅”的工作模式,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一至六室负责,从信访举报、立案审查、问责处理、处分情况等方面对廉政审核人员进行联合审查,汇总审核意见后上报给责任领导进行逐级逐人审阅,最终形成廉政意见复函向征求意见单位进行反馈。
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确有问题或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提出不宜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碰硬。坚决把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挡在门外”,严防“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廉政意见6561人次,有效避免“带病提拔”和“带病评优”,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同时,为防止群众反映强烈、涉案、被立案的党员干部“一调了之”“带病调动”情况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按干部归口管理要求与组织、人事、公务员管理部门建立了干部调动廉政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对要求调出县外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查。
“去年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就有一名干部因在廉政审查工作中把关不严被谈话提醒。”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不断建立健全廉政审查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党风廉政核查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情形,一律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廉政回复意见真实、客观、公正。(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