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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雄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 陆珍鹏,中共党员,木卓镇木卓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6621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 宋知杰,中共党员,坪上镇坪上村栋青村民组村民,2021611235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 药剑,中共党员,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尖山乡自然资源所副所长,202161101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 周礼林,镇雄县芒部中学教师,20216152043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 汪剑,镇雄县塘房初级中学教师,202162102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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