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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盐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盐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611

 

中国共产党盐津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中共盐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县纪委的工作,同意对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工作建议。

大会认为,五年来,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压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得到巩固发展。

大会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必须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必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必须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必须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监督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盐津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以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引领盐津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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