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牢记使命担当 弘扬清风正气
为奋力谱写绥江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罗 义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和未来五年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绥江发展历程中极为艰辛、极不平凡、极具成效的五年,也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亮点纷呈、成效显著的五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123456”工作思路,从严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建设“清廉绥江”,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入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政治生态环境呈现新气象。
(一)践行初心使命,胸怀国之大者,高质量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在学思践悟中擦亮政治底色。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担起协助职责。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制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任务手册”,出台《党委(党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各镇、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17家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倒逼“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五年来,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32个,问责单位10个、领导干部24人。
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强化政治监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监督重点,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8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闻令而动、冲锋在前,紧盯防疫措施落实、医疗物资调配、群众生活保障、复工复产复学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靠前一线监督,促进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严密防线,推动实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扛牢监督职责,促进贯通融合,高质量构建权力监督新体系、新格局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1+1+1+1”捆绑监督机制,实行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级监察信息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级“三员一体”监督机制,探索“12345”体系建设“阳光公开”监管平台,逐步形成一体推进、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监督格局,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监督质效显著提升、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了基层反映多、举报多、查处多的问题。特别是2019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量持续保持“双下降”,2019年同比下降10.81%、30.23%,2020年同比下降9.09%、30%, 2021年1至5月同比下降29.41%、41.18%。
精准护航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四个不摘”等要求,紧盯精准识别、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稳岗就业、饮水安全等关键环节,把监督重心下沉一级、落在“户”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9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93个。对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优先处置、挂牌督战、限时办结。五年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9件,处理202人,党纪政务处分48人,先后把38.77万元涉案资金集中退返给310户群众,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生态环保、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中心任务,开出清单式“监督处方”,深化运用“暗访式”“蹲点式”“体验式”“直插式”等有效做法,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精准监督,督促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五年来,开展各类监督检查403次,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698个,严肃处理394人。
(三)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高质量增强腐败治理系统性、整体性
持续巩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了公安、水务、林业系统和扶贫领域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受理信访举报619件、检举控告340件,处置问题线索661件,立案审查调查201件,党纪政务处分203人,留置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2172.94万元。特别是2019年以来,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历年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推行“室组镇”联合办案、“乡案县审”机制,审查调查质效不断提升,结案率和处分人数持续保持“双上升”,2019年同比上升238.46%、95.65%,2020年同比上升4.5%、15.56%,2021年1至5月同比上升33.33%、38.1%。
不断夯实“不能腐”的制度基础。秉持“既处理‘人’又解决‘事’”的理念,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全面推行“一案一整治”,抓实做足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对问题线索核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律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部门深刻剖析根源、加强学习教育、堵塞制度漏洞、抓实问题整改,着力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延展深化。对不实信访举报,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激发担当作为;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释放“改了就是好同志、表现优秀仍要用”的鲜明导向。
联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坚持把氛围营造和教育震慑作为基础性、经常性、持久性工作,谋划建设“金沙江沿江廉洁文化长廊”,打造“互联网+”宣传教育平台,“清风绥江”微信公众号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掌中宝”。大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创建7个“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常态开展“廉政家访”“好家风好家训”“学党史传家风”等廉洁家风活动。坚持县管领导干部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0余场次,营造形成崇廉尚廉文化氛围。
(四)坚持寸步不让,从严正风肃纪,高质量狠抓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重点领域行业,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纠食堂腐败、大操大办、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集中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办公用房超标、“吃空饷”、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专项治理。五年来,开展监督检查8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6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23人。
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入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统计造假和人防系统、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以及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查处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问题63件134人。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纠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弄虚作假和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等问题,全面摘除镇村办公场所“形式主义牌匾”。
(五)坚守政治定位,查纠政治偏差,高质量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通末梢
圆满完成届内巡察任务。深化“巡”“纪”融合,有序开展常规巡、专项巡、巡察“回头看”和“直巡村居”,重点查找和推动解决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五年来,先后开展9轮巡察,圆满完成对全县5个乡镇、54家县直部门、43个村(社区)政治巡察,发现问题1239个,移交问题线索63件,实现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协作,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双报双抄”,推动形成情况通报、问题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工作闭环,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五年来,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9.23%。
(六)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自身建设,高质量锤炼干部队伍硬作风、真本领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设立5个纪检监察室。顺利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政务处分46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4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2个纪检监察组,向乡镇派出5个监察室。加强对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机构领导,强化对镇纪委(监察室)人事、业务监管权。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力量,2020年以来调整交流县管纪检监察干部51人次,优选充实35名年轻干部到县镇纪委,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坚持“周学、月讲、季考、年评”的全员学习制度,举办“夜校”“读书班”“清风讲堂”,开展闭卷测试20余场次,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提出和坚持“六往工作标准”,推动创建“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文明和谐”机关,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持续提振,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从严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选聘13名特约监察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内部监督,以开放的姿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常态化抓实教育监督管理,定期约谈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和乡镇纪委书记,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5人,谈话函询3人,问责1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6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勇于创新实践、敢于奋勇争先,积极探索实践一系列创新举措,打出“组合拳”、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遏增量持续“双下降”,清存量持续“双上升”,不断提升了绥江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和贡献率,奋力书写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绥江样本”。其中,村级“三员一体”监督机制被中央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成果进行展示推介,整治基层办公场所“形式主义牌匾”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双下降”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五个精准”监督护航脱贫攻坚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交流,“一案一整治”和“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在全市推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现场会在绥江召开,县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被县委评为“先进公务员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
成绩属于过去,事业永无止境。当前,我们既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重大判断,又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深刻内涵。要清醒认识到,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抓而不牢、抓而不实、抓而不会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不坚决、讲条件,打折扣、搞变通;有的纪法意识淡薄,不敬畏、不收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违纪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党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履职能力不足,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质效不高。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果的五年,是纪检监察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的五年,全县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金沙江畔清风势起、正气充盈。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六点体会和认识: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保证。立足新阶段、奋进新征程,要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二,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也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立足新阶段、奋进新征程,要始终坚持以新思想引领高质量发展,学思践悟,融汇贯通,真正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思想收获和学习成果转化为主动担当、忠诚履职的政治信念,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第三,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立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立足新阶段、奋进新征程,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四群理念”,深挖彻查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第四,必须坚持一严到底决心。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立足新阶段、奋进新征程,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重大政治判断,保持定力、常抓不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严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政治斗争。
第五,必须坚持求实创新理念。坚持积极稳妥、与时俱进,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立足新阶段、奋进新征程,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持续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法途径创新拓展,奋力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绥江篇章”。
第六,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思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系统工程。立足新阶段、奋进新征程,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统筹兼顾思维谋划推进工作,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政治规矩、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压实,惩治和预防一体推进,逐步实现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三、未来五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绥江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绥江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明确了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和深化全县纪检监察“123456”工作思路,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构建忠诚担当的责任体系。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三农”问题、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督促落实到位。精准落实巡视巡察要求,深化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科学谋划、稳步推进、高质高效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任务。
(二)凸显监督首责,持续构建贯通联动的监督体系。牢牢抓住监督首要职责,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协同监督上持续发力、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科学规范、精准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协助县委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手册”履职尽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更好发挥“1+1+1+1”捆绑监督机制、村级“三员一体”、“阳光公开”监管平台镇村组三级体系作用,探索建设政治生态监督评估系统和“智慧监督”平台,推动“网格化”精准监督,使权力制约和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严实细密。
(三)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构建精准有力的护航体系。紧紧围绕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持续加强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查纠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喊口号落实差、脱离实际、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等行为。持续惩治政法系统腐败问题,常态化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挖彻查执法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巩固反腐成果,持续构建标本兼治的惩防体系。准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综合发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教育警示的功效,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和基层“微腐败”“小官巨贪”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的问题。拓展丰富“一案一整治”实践经验,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充分发挥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综合效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突出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推动澄清保护、教育回访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五)弘扬新风正气,持续构建崇廉尚廉的文化体系。从政治上深刻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纠“四风”、树新风,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精准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大力构建“清廉绥江”,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突出家风家教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六)勇于自我革命,持续构建严管严治的内控体系。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弘扬“勇敢善真”担当精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持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始终坚持“六往工作标准”,狠抓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水平,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从严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新时代号角催人奋进,高质量发展重任在肩。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奋斗姿态,以敢为人先的胆识魄力,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绥江高质量跨越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