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62600522200000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目录
二、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三、部门收入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绥江县监察委员会(简称绥江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中共绥江县委和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绥江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绥江县纪委监委机关有13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支部,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12个,分别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下设一个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
县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第一巡察组至第三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突出政治思想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拓展和丰富全面从严治党的“绥江实践”。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党内政治监督专责作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三农”问题、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围绕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强化政治巡察监督。站在“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把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信访举报件作为政治交办,督促涉及单位优质高效办理,适时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以程序性办结代替问题解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得落实”。科学谋划下届县委巡察工作,围绕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执行换届纪律、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强化政治巡察。规范运用巡察意见“双报双抄”,不断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深度融合。
二是推动贯通联动,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促进各类监督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任务手册”,督促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严在平时、管在常态。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权力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严实细密。试行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派出监察专员,加强对权力集中、资源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督。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坚持“1+1+1+1”捆绑监督机制,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精准度、时效性。运用好“蹲点式”“体验式”等有效做法,把监督做在问题未发之前,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提升村级“三员一体”监督机制效能,拓展建设“阳光公开”监管平台镇村组三级体系,实现基层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可视化、规范化。更好发挥信访检举举报平台作用,建设政治生态监督评估系统,用科技为监督赋能。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开出“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县纪委对镇纪委人事、业务监管权,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坚持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作出说明。把各级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作为监督重点,坚决防止“一霸手”。
三是严厉惩贪治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和基层“微腐败”“小官巨贪”问题,加大国有企业腐败惩治力度,持续惩治政法系统腐败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项目验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提升审查调查质效。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监察室)上下联动、并肩作战的“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严格实行“乡案县审”。精准把握审查调查政治属性,注重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让审查调查对象从思想深处认错悔错。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放在首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留置对象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惩防并举,准确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综合效应,不断拓展和丰富“一案一整治”实践经验,着力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延展深化。对个性化问题,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保障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对普遍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全面提升腐败治理效能。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了就查、查了就曝光,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重心下沉一线、落在“户”上,压实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坚决查处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喊口号落实差、脱离实际、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试点推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彻查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释放“群众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的强烈信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五是弘扬新风正气,坚决守护政治生态“绿水青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规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老问题、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违规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大力整治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严肃会风会纪,从严查纠违反上下班纪律、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车、打牌赌博等突出问题,督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聘用编外人员。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狠刹“吃拿卡要”“虚浮散慢”等不良风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形式主义牌匾”整治成果,从严治理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和文山会海、微信工作群过多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干部有更多精力干实事、谋发展。培育积极健康政治生态文化。坚持以建设“清廉绥江”为目标,以打造“金沙江沿江廉洁文化长廊”为抓手,以创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为载体,以办好“清风绥江”新媒体为窗口,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打造廉政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实施“清源工程”,推进社会中介组织、各领域招投标行为专项整治,督促政企签订廉洁自律“双向承诺书”,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突出家教家风建设,全面开展“廉政家访”,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既让监督常在常伴,又用激励撑腰鼓劲,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还清白者以清白,不让担当尽责的干部“流汗”又“流泪”。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在思想上教育、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心,帮助“落雁归队”,主动担当作为。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突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愿监督,担责于身敢监督,履责于行会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文明和谐”机关创建为抓手,深化“党建+文明创建”融合发展,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坚持“周学、月讲、季考、年评”学习制度,办好“清风讲堂”“读书班”,开展全员培训、以案代训、派出培训、跟班实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和“硬核”能力。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关口,既注重个人能力,更注重政治修养,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退出办法,持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从严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常照“反光镜”,防止“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该调整的调整;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队伍工作的,该调离的调离;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律严肃查处,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6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8.9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1029.14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五险一金”全部预算到各部门,2020年是年初统一预算到归口部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8.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8.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8.98万元(本级财力1308.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年结转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1029.14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五险一金”全部预算到各部门,2020年是年初统一预算到归口部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8.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98万元,与上年884.14万元对比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五险一金”全部列支到各单位,2020年没有预算到单位;项目支出265万元,与上年145万元对比增长82.8%,主要原因是:2021按照上级的要求对内网要进行升级,预算经费增加40万元,另外是和上年度比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840.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
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主要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大案要案查处7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支出;
2011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20.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0万,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阳光公开平台建设、召开县纪委全会等支出;
2049999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险恶案件查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3.48万元,主要用于提前退休人员工资和正式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9.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0.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63.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8.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43万元,较上年减少31.15万元,下降46.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8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3.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16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红线”规定,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45万元,较上年减少30.77万元,下降55.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5万元,较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3.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3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按照绩效目标实施。但我单位为涉密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性质均涉及秘密。另外,省纪委开展的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也未对社会公开。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宜对社会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绥江县监察委员会: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整合县监察局、县预防腐败局、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县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县纪委合署办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9.23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预算分类、列支不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绥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监察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pdf
监督索引号53062600522200111